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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改革局关于**省**市**区**旅游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市******公司:
《关于审核**省**市**区**旅游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省**市**区**旅游综合开发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1-440803-04-03-446498)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址:**市**区爱国街道人民东一路18、20号。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省**市**区**旅游综合开发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9001.19平方米(其中地块一用地面积为25380.80平方米,地块二用地面积为3620.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171.47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0601.6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7569.8平方米(地下车库,含规划地下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其中地块一计容建筑面积35533.12平方米,地块一不计容建筑面积24918.86平方米;地块二计容建筑面积5068.55平方米,地块二不计容建筑面积2650.94平方米。
****一中间位置规划一栋14****中心,高65.20米;西南面规划一栋4****中心,高23.85米,东北面规划一栋3层综合馆,高23.50米;****体验馆,高22.30米。地块一设两层地下室,地块二设一层地下室。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46294.99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23548.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569.29万元,预备费用1177.41万元。
五、项目建设所****政府专项债,不足部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省**市**区**旅游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纪委**区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局、区住建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区文旅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