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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省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发〔2025〕3号)《**省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补充通知(吉商建[2025]1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规定,计划改造3处乡镇集贸市场。
经专家评审组对“市场主体缺位、乡(镇)急需改造的,县政府可按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政府按照公益性市场标准进行改造。”资料审查、核查和会审评定,拟****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政府-改造3处乡镇集贸市场,****政府按照公益性市场标准进行改造,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2月3日至2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反映。
主管单位:****
地址:**市**县药业大街3276号
联系人:张满
电话:0437-****971
代理机构:****
联系人:付世娟
联系电话:0437-****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