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02
|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6-02-02 | |||
| 发布机构 | ****审批局 | 文号 | |||
| 主题词 | 体裁 | ||||
夏审管函〔2026〕13号
关于****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你单位《关于审批****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夏医集字[2026]3号)文件收悉。经专家评审论证,同意你单位实施****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现将可研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单位:********医院、****人民医院)
三、建设性质:**
四、建设地址:****南路24号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285 个床****养护院,包含 3 栋养护楼、院内硬化、绿化、给排水管网、热力管网、供电管网、供气管网等附属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14727.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682.5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2512.10平方米,其中:1#养护楼建筑面积3676.34平方米,2#养护楼建筑面积5011.31平方米,3#养护楼建筑面积3637.22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95.23平方米,连廊建筑面积92.00平方米,地下换热站建筑面积170.40平方米。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并采取了相应措施,符合节能要求。
八、**建筑执行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
九、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465.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538.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04.19万元,预备费422.58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
十、项目支撑文件:
1.******局《关于****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的规划意见》(夏自然资函[2026]1号)。
2.**财政局《关于****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的资金承诺》(夏财社[2026]1号)。
十一、项目单位应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期,并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接文后,请据此进行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在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投资概算。
****管理局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