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浙江埃茨阀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万个阀门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台州-玉环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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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年产700万个阀门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6-02-03 08:31

关于拟对****年产700万个阀门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年产700万个阀门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年产700万个阀门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

项目负责人

赵秀丽

环评机构

****

建设性质



投 资

600万元

建设地点

**市**市干江镇滨港工业**部

用 地

5000m2

项目概况

因企业结合自身发展及市场因素,企业另行选址租赁玉****公司位于**市干江镇滨港工业城现有工业厂房进行搬迁,购置数控车床、红冲车床、抛丸机、超声波清洗线、喷塑流水线、喷漆流水线等设备,采用机加工、红冲、抛丸、超声波清洗、喷塑、喷水性漆等生产工艺,实施阀门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700万个阀门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周边500m范围内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为:桔场、垟坑新村等。最近敏感点为西北侧160m的桔场。

本项目红冲喷淋废水、水帘废水、喷漆喷淋废水、喷枪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均经车间收集后委托******公司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处理厂纳管标准后****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外排。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废水:红冲喷淋废水、水帘废水、喷漆喷淋废水、喷枪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

废气:抛丸粉尘、红冲废气(含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喷塑废气、固化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食堂油烟、打磨粉尘;

噪声: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生活垃圾、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滤筒、集尘灰、废布袋、废钢丸、废边角料及次品、切削金属屑、漆渣、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废切削液等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红冲喷淋废水、水帘废水、喷漆喷淋废水、喷枪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均经车间收集后委托******公司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Ⅳ类标准后排放。

2、废气

1#车间抛丸粉尘经管道密闭收集后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0m(DA001)排气筒排放;2#车间抛丸粉尘经管道密闭收集后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0m(DA002)排气筒排放;3#车间抛丸粉尘经管道密闭收集后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0m(DA003)排气筒排放;红冲废气(含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0m(DA004)排气筒排放;喷塑废气经密闭+微负压收集,采用“滤筒过滤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固化废气产量较少,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喷漆废气经密闭室内收集,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采用“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8)高空排放;打磨粉尘产生量较少,为车间无组织排放。

3、噪声

①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并对各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在正常工况下运行;②高噪声设备积极采取减振措施、设置减振基础;③合理安排车间内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设置于室内并远离厂界、敏感点布设。

4、固废

设一般固废间,分类收集,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滤筒、集尘灰、废布袋、废钢丸、废边角料及次品、切削金属屑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设置危废暂存间,漆渣、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废切削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公告时间:(2026年2月3日~ 2026年2月10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话:0576-****0599 传真:0576-****0599

通信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6年2月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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