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峨山县“塔甸风电场”优选投资开发主体项目 竞争性优选公告 根据《****委员会 ****能源局关印发**省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云能源新能〔2025〕287号)的要求,****委托****,遵循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以市场化竞争性优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金实力、融资能力、项目管理能力、新能源建设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等经营和抗风险能力强的潜在投资开发主体作为峨山县“塔甸风电场”的项目业主。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概况:峨山县“塔甸风电场”项目,装机规模5万千瓦。项目业主应结合峨山县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有序推动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1.2项目名称:峨山县“塔甸风电场”优选投资开发主体项目 1.3本项目将按一个标段进行优选活动。 1.4工期要求:取得项目开发权后1个月内启动前期工作;6个月内完成项目核准,取得核准后3个月内开工,原则上开工后1年具备投产条件,18个月实现全容量并网。因自身原因逾期未完成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开发权,项目业主两年内不得参与峨山县新能源开发建设。 二、投资开发主体(即“投资人”)的资格要求 2.1投资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正常经营市场主体(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投资人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应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不满3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自成立之日至优选截止月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并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出具书面承诺,由其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3投资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材料为:相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应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如果截图模糊不清或没有体现时间,则以发包人或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2.4其他要求: (1)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优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优选(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优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优选(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优选。 2.6本项目投资开发权不允许转让(须提供承诺函)。 三、优选文件的获取 优选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5日(法定双休日除外),每个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3:30至17:30时,到****办公楼304室领取优选文件(领取文件须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14:00时(**时间)。标书代写 4.2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综合楼三楼“第七评标厅”(**市人民西路328号)。 4.3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1份。 4.4本项目的优选保证金为5万元,投资人应按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标书代写 4.5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优选公告在“****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上同时公开发布。发包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发包人:**** 地 址:**省**市**县桂峰路43号 联 系 人:白工、李工 电 话:0877-****976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3楼 联 系 人:彭工、杨工 电 话:0871-****3692、****55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