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费尔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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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安费尔高****公司51%股权
**安费尔高****公司51%股权
标的名称 项目编码 转让底价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 挂牌起始日期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控股权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安费尔高****公司51%股权
****4,800.587084 万元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6-02-03
2026-03-06
不涉及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标的企业简介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所属行业 成立时间 所在地区 住所/注册地址 企业类型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决策文件类型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规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职工人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专项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审计机构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备注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交纳注意事项 保证金处置方式 披露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项目报名联系人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交易须知 风险提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交易所官网(www.****.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安费尔高****公司
高分子材料科技开发、咨询;生产、销售:聚苯硫醚纤维、高分子改性材料及相关进出口业务;销售:机电设备及配件、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1
专业技术服务业
2006-02-28
** **市 **市
****开发区****园区**大道5号
****公司
国有控股企业
股东会决议
高分子材料科技开发、咨询;生产、销售:聚苯硫醚纤维、高分子改性材料及相关进出口业务;销售:机电设备及配件、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928.5714万 人民币
张雪松
中型
915********7277090
业务无法提供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集团有限公司 51 %
2 王昆荣 6.07 %
3 付登强 9.72 %
4 付登强 5.91 %
5 胡骏明 1.86 %
6 余涵金 4.22 %
7 张晓霞 2.33 %
8 陈名 7.59 %
9 曹代书 3.37 %
10 王冲 2.11 %
11 其余14位股东 5.82 %
2025 年
2,742.57 -212.68 -212.68
16,169.63 12,962.36 3,207.27
****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出自川天正清[2025]010号审计报告
2026-01-30 1,194.58 18.04 18.04
月报 12,552.09 9,027.44 3,524.64
以上数据来源于企业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拟转让股份数 持有产(股)权比例 持有股份数 是否转让非主业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在地区 住所/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资本 所属行业 经营规模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集团有限公司
51 %
——
51 %
——
****0600MA64E4M41J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
** **市 **区
**省**市区长**路兰花巷28号3幢
钟波
1,000,000 万人民币
其他服务业
大型
市级国资委监管
****
915********543870B
****
其他
股权转让项目立项专题会会议纪要
2025-05-29
德发展纪〔2025〕30 号
4,800.587084 万元
一次性

一、本次交易****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分期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首期价款不低于30%,其余价款应于一年内付清。剩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1、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3、本次股权转让接受联合体受让。

4、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缴纳交易保证金500万元。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一、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一)本次股权转让审计报告公开、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查询。查询方式:受让方自行到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查询。

(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三)审计报告注意事项

1.应关注事项:

(1****公司共计49项专利证书,仅9项专利账列无形资产。其中账外专利见下表:

序号

申请日

专利号

证书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授权公告日

1

2012-9-14

ZL201****39654.8

****284

聚苯硫醚用双螺杆造粒机及一次造粒工艺

发明

2015-3-18

2

2012-12-27

ZL201****79714.3

****845

一种高性能聚苯硫醚细旦纤维生产设备及工艺

发明

2015-9-16

3

2015-11-18

ZL201****96508.1

****335

聚苯硫醚超细旦纤维生产设备

发明

2018-3-30

4

2017-12-15

ZL201****57227.6

****009

一种双螺旋挤出机

实用

2018-7-20

5

2017-12-15

ZL201****57193.0

****085

一种双螺杆挤压机快速落料结构

实用

2018-7-20

6

2017-12-15

ZL201****57192.6

****219

一种高效率密炼机

实用

2018-7-20

7

2017-12-15

ZL201****57175.2

****326

一种具有双槽压料板的密炼机

实用

2018-8-14

8

2018-12-18

ZL201****33222.7

****556

一种用于提升密炼机原料的装置

实用

2019-10-15

9

2018-12-18

ZL201****25503.8

****542

一种密炼机投料装置

实用

2019-10-15

10

2018-12-18

ZL201****26523.7

****549

一种用于提升密炼机原料的提升装置

实用

2019-10-15

11

2019-2-28

ZL201****55518.8

****0501

一种PPS纤维用喷丝板

实用

2020-2-7

12

2019-2-28

ZL201****56428.0

****361

一种电缆料包装用设备

实用

2019-12-27

13

2019-2-28

ZL201****57482.7

****721

一种PPS纤维复合针刺毡

实用

2019-12-10

14

2019-2-28

ZL201****55522.4

****291

一种PPS纤维复合过滤毯

实用

2019-12-27

15

2021-12-23

ZL202****73818.5

****3315

一种除尘装置

实用

2022-6-7

16

2021-12-23

ZL202****75982.X

****5916

一种高效密炼机

实用

2022-7-5

17

2022-2-11

ZL202****87884.3

****8174

一种带有挡板的输送装置

实用

2022-8-26

18

2022-2-11

ZL202****87885.8

****6519

一种传送带上料装置

实用

2022-8-26

19

2022-2-18

ZL202****41215.X

****2165

一种防止物料粘连的均化罐装置

实用

2022-7-5

20

2022-11-4

ZL202****49347.3

****8692

一种电缆生产用输送装置

实用

2023-5-19

21

2022-11-4

ZL202****49349.2

****6513

一种电缆成型后冷却装置

实用

2023-2-24

22

2022-11-23

ZL202****20831.1

****4022

一种均化干燥一体化设备

实用

2023-4-7

23

2022-12-7

ZL202****79313.4

****2675

一种均化过滤装置

实用

2023-5-9

24

2022-12-14

ZL202****96673.2

****9222

一种振动筛

实用

2023-4-7

25

2022-12-28

ZL202****22223.3

****6372

一种自动上料机构

实用

2023-6-20

26

2022-12-28

ZL202****26476.8

****9703

一种螺杆造粒机机头连接装置

实用

2023-5-12

27

2023-7-18

ZL202****81154.5

****192

一种抗开裂低烟阻燃聚烯烃电缆料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

2024-3-19

28

2023-8-8

ZL202****26160.8

****6993

一种快速均匀喂料系统

实用

2024-3-19

29

2023-7-18

ZL202****81156.4

****989

一种无卤高阻燃电缆料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

2024-4-12

30

2023-8-16

ZL202****11826.X

****0508

一种自动填喂切粒系统

实用

2024-4-12

31

2023-9-6

ZL202****23869.4

****5663

一种风干系统

实用

2024-5-10

32

2023-9-20

ZL202****69669.X

****2594

一种匀速切粒系统

实用

2024-5-10

33

2023-10-11

ZL202****33918.4

****4277

一种塑料颗粒干燥装置

实用

2024-7-23

34

2023-11-23

ZL202****73128.2

****027

一种具有高效阻燃性能的聚乙烯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

2024-11-1

35

2024-3-6

ZL202****34847.X

****0203

一种绝缘料混合装置

实用

2024-11-12

36

2024-2-20

ZL202****16284.4

****1748

一种阻燃聚乙烯的制备装置

实用

2024-11-12

37

2024-1-26

ZL202****03938.2

****6963

一种塑料加热干燥装置

实用

2024-11-12

38

2024-4-26

ZL202****97932.X

****6819

一种密炼机气缸密封装置

实用

2025-1-7

39

2024-4-11

ZL202****44674.1

****3818

一种真空上料机

实用

2025-1-7

40

2024-5-17

ZL202****16941.1

****972

一种耐磨耐油阻燃聚烯烃电缆料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

2025-2-11

(2****公司账面反映其他应收款-王冲826,473.90元,****公司自然人股东,股本1,250,000.00元)回函反映不欠款,账龄已5年以上,本报告未对该事项计提坏账准备。

(3****公司不动产川(2017)**市不动产权第****464号,宗地面积32795㎡;房屋建筑面积16682.66㎡,已抵****银行****公司**市支行(抵押权人)。

(4)2022年5月,安费尔与绵****公司签订《项目**协议》,**项目由安费尔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绵****公司负责经营,采取自负盈亏经营模式。绵****公司向安费尔支付**费,首个年度(12个月)固定**费为30万元(税后),以后每年固定递增10万元(税后)。**期限为3年,自2022年5月18日至2025年5月17日。绵****公司****公司销售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产品名称

数量

不含税金额

增值税额

含税金额

1

2022年

聚乙烯防腐料

827600

5,921,460.52

769,789.88

6,691,250.40

2

2023年

聚乙烯防腐料

****590

13,097,998.66

1,702,739.84

14,800,738.50

3

2024年

聚乙烯防腐料

654042

4,562,884.63

593,175.03

5,156,059.66

4

2025年1-3月

聚乙烯防腐料

104000

734,823.01

95,526.99

830,350.00


2022年至2025年3月

****232

24,317,166.82

3,161,231.74

27,478,398.56

2.其余有关审计报告注意事项详见**安费尔高****公司清产核资报告(川天正清[2025]010号)及**安费尔高****公司2022 年至2025年3月20日财务审计报告(川天正审[2025]168号)。

(四)评估报告特别事项:

1.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本次评估所涉及的账面价值由**能源聘****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川天正审(2025)168号《审计报告》,经审计待估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四类,资产总额合计为16,169.63万元、待估负债包括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两类,负债总额合计为12,962.36万元、净资产总额合计为3,207.27万元。

本次评估利用了上述审计报告的审计数据,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评估准则之规定,对纳入评估范围的全部资产、负债进行了清查、核实、分析、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2.重大期后事项

****公司**康邦****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0日注销。

根据安费尔的承诺,除上述事项外,自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出具日,不存在影响评估前提和评估结论而需要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的重大事项。

3.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1)抵押情况

2024年8月9日,安费尔(抵押人****银行****公司**市支行(抵押权人)签订小企业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075********408****5446),约定抵押人自愿提供自己拥有并有权处分的不动产设定抵押,为安费尔(债务人)提供抵押人的借款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担保债券确定期间自为2024年8月7日起至2028年7月6日。

设定的抵押财产清单如下:

抵押财产名称

权属证书编号

权利人

处所

面积或数量

抵押财产的价值

已经为其他债券设定的抵押的金额

备注

不动产

川(2017)**市不动产权第****464号

**安费尔高****公司

****工业园**大道5号

宗地面积32795㎡;房屋建筑面积16682.66㎡

3167.97万元

1900万元

****银行,本次为顺位抵押

(2)租赁情况

2022年5月,安费尔与绵****公司签订《项目**协议》,**项目由安费尔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绵****公司负责经营,采取自负盈亏经营模式。绵****公司向安费尔支付**费,首个年度(12个月)固定**费为30万元(税后),以后每年固定递增10万元(税后)。**期限为3年,自2022年5月18日至2025年5月17日。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固定资产名称

规格型号

启用日期

原值

净值

1

改性车间厂房


2011年11月

7,011,679.15

3,323,346.98

2

简易轻钢棚


2022年4月

999,468.68

859,543.23

3

立式混色机

10T

2017年12月

60,683.76

25,208.16

4

卧式干燥混料机

5000L

2018年8月

54,310.34

25,993.04

5

塑料造粒机

150-140

2019年10月

304,982.30

179,695.58

6

螺旋上料机


2019年11月

14,159.29

8,454.43

7

塑料烧网机


2019年11月

17,699.12

10,568.30

8

塑料造粒机

HJSJ-160-160

2021年3月

345,132.74

271,515.89

9

电子汽车衡

3*10-100t

2021年3月

31,681.42

20,903.48

10

单螺杆机


2021年5月

284,000.00

209,961.20

11

合力叉车

CPCD30

2021年6月

54,424.78

37,199.18

合计



9,178,221.58

4,972,389.47

注:上述账面原值、净值为基准日账面值。

2025年6月8日安费尔与绵****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安费尔将3PE车间厂房和机器设备以年租金50万元的金额租赁给绵****公司,租赁期限为2025年6月8日至2028年6月7日。租赁物清单同上。

因上述资产租赁期限不长,且上述最新租赁价****交易所**分所公开竞价招租所确定。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租赁事项对评估价值的影响,提请关注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可能影响。

根据安费尔的承诺,除上述事项外,确定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不涉及其他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

二、重大债权债务

1.截至2025年10月31日,转让方为标的企业担保贷款情况:

序号

债权人

债务人

借款

余额
(万元)

借款期间

借款利率(%)

担保人

担保方式

1

****银行

**安费尔高****公司

800

2025年7月至2026年7月

3.5

****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担保

2

****银行**支行

**安费尔高****公司

950

2025年8月至2026年8月

3.35

****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担保

3

****银行****公司**支行

**安费尔高****公司

1600

2025年3月至2026年3月

3.65

****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担保

合计

3350

2.连带责任担保:受让方应承诺标的企业在公开挂牌成交之日起30个****集团****公司****银行贷款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银行审核程序有所延迟,经各方协商一致可对解除期限进行延展,延展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公开挂牌成交之日起40个工作日,****银行审核时间为准。****集团****公司连带责任担保后完成工商变更。

3.除上述约定担保连带责任外,受让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其他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4.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受让方未能履行上述第1、2款所述义务时,转让方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并终止本次交易,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中介费、为解决担保责任而支出的费用等),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另行赔偿。

注:交易保证金****交易所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转为交易价款,该价款不抵扣首期交易,仅抵扣最后一期交易价款。

三、职工安置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职工安置:详见《****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职工安置方案》(经2025年10月30日**安费尔高****公司第五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四、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安费尔高****公司51%股权。

2.为保护交易各方利益,避免各方遭受损失,本公告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报名人自愿在交易系统提交报名并被确认为意向投资方即视为同意并作出如下承诺:若本项目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在网络竞价环节各意向投资方均未报价的,挂牌申请人及产权交易机构有权扣除该项目意向投资方保证金,作为对本交易守约方的补偿。本所可按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应收取的受让方服务费为计算标准,在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后,挂牌申请人同意将保证金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3.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4.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6.转让方已将本次交易的标的企****公司的51%股权****银行****公司****支行。经沟通,光大银行已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本次股权交易成功后,转让方承诺自股权交易成功之日(以《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日为准)起10 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股权解除质押手续!除上述股权质押外,本次股权交易不存在其他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7.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8.涉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51%股权的注册资本金****8571.43元已于2022年1月29日全部实缴到位。

9.股权交割

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

10其他情况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产权交易(样本)合同等。

11.项目咨询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89****1672

不参与
500 万元
——
2026-03-06 17:00:00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该价款不抵扣首期交易价款,仅抵扣最后一期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后保证金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名称 操作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审计报告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直接签约
网络竞价
谢老师158****8858
王老师028-****3311

总则

第****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com)及第四产权(www.****.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法院关于适用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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