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包装用品生产线迁建项目
选址:****园区
建设内容:项目租赁**县靖****公司已建厂房和空置的用地,共计23.75亩。其中**1#生产车间生产3种产品,主要包括年产塑料果箱6000吨/年、瓷白料20000吨/年(外售14000吨/年)、PP大白框700吨/年;**2#生产车间生产1种产品,主要为年产中转箱(使用回收料)3000吨/年;租赁已建好的3#车间生产1种产品,主要为年产泡沫箱1500吨/年。建后年产塑料制品共计25200吨/年。所有产品均不使用发泡剂。同时**各项附属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园区(原**县靖****公司)
联系人:康泽超
联系电话:188****9955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区万科路5号
联系人:喻川
联系电话:028-****6144电子邮箱:****@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可能受本项目影响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民和其他组织。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见本网页附件1。可通过以上公布的电话,在工作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2、本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2。
3、网上填报完公众意见表,可将其发送到指定邮箱(****@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