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市环建青〔2026〕1号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关于青神县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四川-眉山-青神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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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你单位报送的《****精神病院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该项目拟在**省**市青****社区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总投资3408万元,****医院精神病院区医疗用房,其中改建医疗业务用房约3402m2,具体包括门急诊用房约1282m2、医技用房约1224m2、后勤保障用房约512m2、附属配套用房约384m2等;扩建医疗业务用房约3000m2,占地面积约8.20亩,具体功能包括住院部约2624m2、医技用房约376m2,设置床位58张。项目****改革局可研报告批复(青发改〔2025〕23号)。

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噪声的影响,落实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二)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理措施。项目**1座日处理规模60m3****处理站,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综合废水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岷江。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废气防治措施。医疗废气通过加强自然通风和采取空调系统和净化系统的机械通风措施,并经过相应的消毒处理后经排风井引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施,对医院业务用房内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必要的减震、消声、隔声、优化平面布置、绿化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噪声达标排放。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医疗废物应严格按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规范设置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生活垃圾暂存间,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保障项目周边的环境安全。

(七)成立环保管理工作机构,落实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做好对废气、废水、固废处理环保设施(措施)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和更换,建立废气、废水及固废等环保设施(措施)环保管理台账并做好全过程运行记录,保证环保治理资金足额投入到位,确保达到环评要求的治理效率、能力及管理水平,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采取改进措施。

(五)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做到按证排污。

四、请**市**生态****执法大队做好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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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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