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环监表[2026]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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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462272)委托****编制的《****机械加工技术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分析结论和专家意见收悉,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
一、项目位于****开发区**园区蓝海大道以南、**路以西,占地面积50641.73平方,建设年产2.3****装备部件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环保投资91万元。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要求如下: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防尘措施,做好施工场地围挡防护等,落实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机械清洗废水收集后洒水降尘;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理;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避免对环境敏感点造成不良影响。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调漆、烘干、喷枪清洗、危废暂存间产生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调漆、烘干、喷枪清洗工序设置于喷烘一体间,保持微负压,采用顶部送风和单侧吸风的方式将废气引入干式纸盒过滤+过滤棉过滤漆雾后,同危废间废气一并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32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和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三十九、工业涂装”绩效A级要求。食堂油烟经“集气罩+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满足**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按规定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废屑、金属废料和废包装材料,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含油废抺布废手套、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干式过滤纸盒和漆渣、废过滤棉及漆渣、废催化剂、喷漆产生的废油漆、固化剂、稀释剂包装桶、废乳化剂,分类收集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源主要是机加工设备、废气处理设施风机和空压机等机械运行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三、环境监测监管。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监测,发现环境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四、该项目涉及发改、规划、国土、住建等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禁止建设。
五、建设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已审批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如果今后国家或省、市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行为发生之前办理并取得排污许可手续,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环境局****大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现场监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项目在试运行****生态环境局****大队报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局****大队参与监督。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