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环监表[2026]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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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835179F)委托****编制的《****年新增PE包装膜12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分析结论和专家意见收悉,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
一、项目位于****开发区**园区,新增2套PE包装膜生产设备,此次扩建依托现有工程生产车间以及附属设施,不新增用地。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万元。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要求如下: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挤出定型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在挤出定型工序上方设置侧吸罩收集废气,经“水喷淋塔+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限值;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限值要求和《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相关标准要求。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按规定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废为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处理,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固废间暂存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源主要是搅拌机、空压机、挤出机、牵引机和收卷机等机械运行噪声。各生产设备应全部安装于室内,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三、环境监测监管。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监测,发现环境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四、该项目涉及发改、规划、国土、住建等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禁止建设。
五、建设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已审批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如果今后国家或省、市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行为发生之前办理并取得排污许可手续,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环境局****大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现场监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项目在试运行****生态环境局****大队报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局****大队参与监督。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