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尾渣加工堆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672
联系地址:**县洪桥街道办迎宾路1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尾渣加工堆料场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归阳镇冲安村虾公亭子组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800万元建设****尾渣加工堆料场建设项目,项目选址位于**省**市**县归阳镇冲安村虾公亭子组,租赁原******公司场地用于生产,总占地面积为5210m2,总建筑面积约为2086m2,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处置6万吨铜尾渣,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主要工程内容为:磨粉车间、磁选车间和配套环保、公辅设施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必须按照环保 三同时 制度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采取路面洒水、设置围挡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采用低噪声设备和限制作业时间,防止噪声扰民;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建筑垃圾按相关要求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2、加强营运期废气的环境管理工作。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气主要为运输扬尘、装卸粉尘、堆场粉尘、铲装粉尘、给料粉尘、磨粉车间球磨出料粉尘、皮带输送粉尘和落料粉尘。磨粉车间球磨出料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运输扬尘经采取保持道路清洁、洒水抑尘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装卸和堆场粉尘经采取半敞开式堆场、洒水抑尘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铲装、给料、皮带输送、落料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采取洒水抑尘、围挡阻隔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限值;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3、加强营运期废水的环境管理工作。本项目运营期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抑尘用水全部损耗,工艺废水先经浓缩罐调节pH、絮凝沉淀处理再经沉淀池自然沉淀后暂存于**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4、加强营运期噪声的环境管理工作。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球磨机、风机、水泵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和运输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级的设备、车辆,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加强营运期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工作。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尾渣、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水处理污泥和一般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废包装容器、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和手套等。收集的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工序;废水处理污泥拟定期清掏,清掏的污泥经脱水后和尾渣一起暂存于尾渣库内,定期外售水泥厂、陶粒厂、砖厂等综合利用;废布袋、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厂内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定****公司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