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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51347D | 建设单位法人:彭玫瑜 |
| 肖邯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大道215号 |
| 中****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19-加油、加气站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F5265-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区**北大道以东、**本田4S店以南、老吉新公路以西 |
| 经度:114.977115 纬度: 27.161535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30 |
| 吉区行审环评字〔2023〕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951347D001U |
| 2020-06-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8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中国****公司****公司 |
| 913********565648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秉盛****公司 |
| ****0106MACGBD0K2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6MA36YTN33Y | 竣工时间:2025-1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05C8uJl |
| 1、**;F5265 机动车燃油零售;2、设计能力:年销售汽油3428t、柴油1772t。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设计废水排放量0;2、项目区域环境空气为达标区,建设项目设计能力:年销售汽油3428t、柴油1772t;3、**市**区**北大道以东、**本田4S店以南、老吉新公路以西(东经114°58′37.614″,北纬27°9′41.526″)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油罐车-密闭卸油点(卸油油气回收装置)-埋地油罐-加油机(加油油气回收装置)-车辆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作标准用于周边树木灌溉;地面冲洗水汇集至三级油水分离池隔油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作标准用于周边树木灌溉;2、油气采用分散式卸油油气回收及加油油气回收装置;3、废水不排放;4、废气无组织排放;5、噪声采取交通管理、绿化措施;6、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7、使用双层油罐、场地防渗分区管理、重点防渗区域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等;8、设置消防器材及消防砂池、设置可燃气体监控、火灾报警系统、已制定应急预案、消防设施验收等,制**全评价并根据安评结论完善风险防范措施;9、设置1座容量为180m3的事故池,用于收集本项目事故情况下的消防水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设计略有调整,但不属于重大变动 |
| 1、固体废物利用及处理方式无变化;取消危废暂存间建设,设危废暂存箱暂存危险废物,暂存箱位于站内西侧,暂存箱分为内外两层密闭不锈钢箱体,内部盛装采用防滴漏专用容器,具备防渗、防漏、防雨及防风等条件;2、取消事故池的建设,增加其他风险防范措施替代事故池: 1、采用双层储油罐:本项目实际建设4个储油罐均为双层埋地卧式储罐,内层材料为罐壳体为钢制,外层罐壳体为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内外层均为防渗材质,油品储存在内层防渗罐内,利用外层罐作为事故池来防止事故泄露造成的环境污染,外层隔绝外界干扰,可有效防止油品渗入土壤和地下水体等,同时管线设有防渗沟,油罐内配有液位仪,油罐及管线内部配有油罐泄漏检测仪,每天专人多次查看液位仪、油罐泄漏检测仪的情况,若发生泄漏,能够及时发出警报。并用油罐车对罐内油品进行倒罐,及时查找和修复泄漏点。 2、配置相应应急消防物资: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12.2.3加油站、CNG加气站、三级LNG加气 站和采用埋地、地下、半地下LNG储罐的各级LNG加气站及合建站,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项目无需设置消防给水系统。本项目营业房、加油区、卸油区等区域均建设配置了相应的应急消防物资,如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消防沙箱、消防桶、灭火毯、自救呼吸器等,以及加油站周边的泄漏收集渠等应急防控措施。油品发生火灾后使用以上消防设备,不会产生大量消防废水,因此项目不设置事故池。 3、隔油池(兼初期雨水池): 项目****加油站内易污染区域,即加油区304.65m2+卸油区约50m2,储罐位于加油区中间地面以下埋地,汇水面积合计为354.65m2,初期雨水按20mm的降雨量计算出本项目初期雨水量约为7.09m3/次,年暴雨量按20次计,折算每天收集量约为0.388m3(7.09×20÷365,141.8m3/a),污染源强与地面冲洗废水类似,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cr100mg/L、SS 400mg/L、石油类100mg/L等。项目地面冲洗废水排放量为0.049m3/d,(18m3/a),地面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合计排放量为0.437m3/d,项目建设有1座三级隔油池(3.5m*1.5m*2m,有效容积约10m3)兼作初期雨水池,能够满足初期雨水和冲洗废水的收集容量要求。3、其他均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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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处理能力5m3/d)+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5m3/d)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作 | 与环评一致 | 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水质监测中,pH范围值为7.1~7.3(无量纲),CODCr最大浓度均值为39mg/L,BOD5最大浓度均值为10.7mg/L,SS最大浓度均值为67mg/L,氨氮最大浓度值为1.56mg/L,动植物油最大浓度均值为0.25mg/L,石油类最大浓度均值为0.14mg/L,总磷最大浓度均值为0.21mg/L,总氮最大浓度均值为2.73mg/L,均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中旱作标准限值要求。 |
| 1 | 油气回收系统 | 项目运营期卸油油气、储油及加油油气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附录A表A.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 与环评一致 |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2.35mg/m3,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浓度限值要求;站房内无组织废气监测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2.93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限值要求;卸油口、加油口、储油罐的液阻、密闭性、气液比均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要求。 |
| 1 | 交通管理、绿化 | 西侧临**北大道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东、**北侧厂界噪声执行2类标准 | 与环评一致 | 项目厂界噪声监测中,厂界西N03监测点位昼间(最大值56dB(A))和夜间(最大值48dB(A))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排放限值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4类标准限值。东N01、南N03、北N04监测点位昼间(最大值56dB(A))和夜间(最大值48dB(A))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排放限值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2类标准限值。 |
| 1 |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在加油站内设危废收集专用箱,储罐定期清掏产生的废油渣、三级油水分离池产生的废油泥、废含油抹布交由******公司处理 |
| 1 | 1、使用双层油罐、场地防渗分区管理、重点防渗区域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等;2、设置消防器材及消防砂池、设置可燃气体监控、火灾报警系统、已制定应急预案、消防设施验收等,制**全评价并根据安评结论完善风险防范措施;3、设置1座容量为180m3的事故池,用于收集本项目事故情况下的消防水。 | 1、使用双层油罐、场地防渗分区管理、重点防渗区域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等;2、设置消防器材及消防砂池、设置可燃气体监控、火灾报警系统、已制定应急预案、消防设施验收等,制**全评价并根据安评结论完善风险防范措施;3、取消事故池的建设,增加其他风险防范措施替代事故池: 1、采用双层储油罐:本项目实际建设4个储油罐均为双层埋地卧式储罐,内层材料为罐壳体为钢制,外层罐壳体为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内外层均为防渗材质,油品储存在内层防渗罐内,利用外层罐作为事故池来防止事故泄露造成的环境污染,外层隔绝外界干扰,可有效防止油品渗入土壤和地下水体等,同时管线设有防渗沟,油罐内配有液位仪,油罐及管线内部配有油罐泄漏检测仪,每天专人多次查看液位仪、油罐泄漏检测仪的情况,若发生泄漏,能够及时发出警报。并用油罐车对罐内油品进行倒罐,及时查找和修复泄漏点。 2、配置相应应急消防物资: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12.2.3加油站、CNG加气站、三级LNG加气 站和采用埋地、地下、半地下LNG储罐的各级LNG加气站及合建站,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项目无需设置消防给水系统。本项目营业房、加油区、卸油区等区域均建设配置了相应的应急消防物资,如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消防沙箱、消防桶、灭火毯、自救呼吸器等,以及加油站周边的泄漏收集渠等应急防控措施。油品发生火灾后使用以上消防设备,不会产生大量消防废水,因此项目不设置事故池。 3、隔油池(兼初期雨水池): 项目****加油站内易污染区域,即加油区304.65m2+卸油区约50m2,储罐位于加油区中间地面以下埋地,汇水面积合计为354.65m2,初期雨水按20mm的降雨量计算出本项目初期雨水量约为7.09m3/次,年暴雨量按20次计,折算每天收集量约为0.388m3(7.09×20÷365,141.8m3/a),污染源强与地面冲洗废水类似,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cr100mg/L、SS 400mg/L、石油类100mg/L等。项目地面冲洗废水排放量为0.049m3/d,(18m3/a),地面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合计排放量为0.437m3/d,项目建设有1座三级隔油池(3.5m*1.5m*2m,有效容积约10m3)兼作初期雨水池,能够满足初期雨水和冲洗废水的收集容量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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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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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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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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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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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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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