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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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浦自然资****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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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2026]4号),******局(以下简称挂牌人)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26年2月4日 9时0分0秒 至 2026年3月4日 17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 2026年2月25日 9时0分0秒 至 2026年3月9日 9时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6年3月4日 16时0分0秒 标书代写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1、竞得人投资建设的企业项目必须符合工业项目类型、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环境保护、投资强度等要求。2、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不得办理抵押登记。3、竞得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总平面布置图、环境影响评价、规划许可等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4、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见网上挂牌交易须知及相关文件。5、******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六、****银行帐户 : 联系人:许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596)-****916 联系地址:**********局四楼)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 **** |
工商银行**支行 |
140********00285448 |
| **** |
**银行**支行 |
162********0001502 |
| **** |
****营业部 |
908********100****7102 |
| **** |
****银行**支行 |
350********709006666 |
| **** |
中国银行**绥安支行 |
413****58204 |
| **** |
****银行**县支行 |
935********9988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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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二〇二六 年 二 月 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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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表 |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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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宗地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挂牌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其它条件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 1 |
2025G006 |
**县深土镇 |
33223 |
工业用地(农副食品加工业:面积 33223平方米、出让年限 50年); |
大于等于2.0 |
大于等于20%且小于等于6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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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 |
1 |
1 |
建筑限高:小于30米 |
竞买保证金1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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