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 1 | 金属管件技术改造项目 | ****开发区蟠**路99号 | ****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淘汰原有切割机、液压机、加热炉、抛丸机、酸池等设备67台套,购置液压机、固溶加热炉、抛丸机、酸池等国产设备共计77台套,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改提升,生产能力仍为金属管件20000吨/年。 | 1、废气:本项目下料和焊接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抛丸颗粒物经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打磨颗粒物经水幕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油漆二甲苯、TVOC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抛光酸洗氟化物、氮氧化物经酸雾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危废仓库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新增的1套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清洗,不排放;生活污水接入光大****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合理布局;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作业,避免不必要的突发性噪声。 4、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边角料、氧化皮沉渣、废钢丸、钢屑、废品、滤尘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乳化液、废显影液、废包装桶、废漆刷、废滤料、污泥、蒸发残渣、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活性炭、含油手套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 0510-****9417/****9223 |
公开时间: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