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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财政局关于印发**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省级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主体申报、乡镇审核、县级验收的程序,拟确定对**县高峰乡普明****农场等17家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进行资金奖补,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2月2日至2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反映。
联系电话:0564-****457
邮箱:****@163.com
附件:2025年**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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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