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杭州睦州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拟审批公示

审批
浙江-杭州-建德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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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睦州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拟审批公示

2026年2月2****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睦州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省**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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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涯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改造工程。下涯变改造原“下沿1561线”110kV出线间隔内设备,将出线方式由架空改造为电缆,用于110kV**(T洋安)1回出线。

下涯~大洋(T杨村桥变、大洋光伏)、梅城~大洋(T大洋光伏)双π入睦州变110kV线路。**双回架空线路9.9km、单回架空线路0.4km、双回电缆0.05km、四回电缆0.05km,架空、电缆导线截面分别采用300mm2、630mm2(电缆采用电缆沟敷设),**杆塔43基。

拆除双回架空线路1.1km,单回架空线路0.3km,拆除杆塔7基。

马目~南峰(T三都光伏)π入睦州变110kV线路(含**变改接、洋安变改T)。**双回架空线路2.5km、单回架空线路2.3km、双回电缆0.05km、单回电缆0.72km,架空、电缆导线截面分别采用300mm2、630mm2(电缆采用排管、非开挖拖拉管、电缆沟敷设),**杆塔22基。

拆除单回架空线路0.85km,拆除杆塔2基。

(4)沿口~下涯改接睦州变110kV线路。**单回架空4.1km、单回电缆0.6km,架空、电缆导线截面分别采用300mm2、630mm2(电缆采用排管、电缆沟敷设),**杆塔20基。

拆除双回架空线路0.16km,单回架空线路0.6km,拆除杆塔2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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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睦州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制度后,工程所在区域电磁环境、声环境均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工程建设造成的土地占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能有效减缓,不会影响所在区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因此,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扬尘造成的污染是短期和局部的影响,施工完成后便会消失。降低施工期扬尘的有效措施如下:

(1)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每天定期洒水增湿,及时清扫、冲洗,4级以上大风日停止土方工程。

(2)运输车辆进出场地应低速行驶,车体轮胎应清理干净后再离开施工场地。

(3)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进行苫盖,避免沿途漏撒。

(4)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5)避免起尘材料的露天堆放,施工渣土需用帆布覆盖。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输电线路施工过程中结构施工、车辆冲洗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修筑的简易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施工现场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淤泥妥善堆放。

(2)施工人员临时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租赁房屋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现场产生的粪便污水通过设置简易厕所,集中收集、定期清运。

(3)间隔改造施工人员产生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站内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大多为不连续性噪声,产噪设备均置于室外。

本工程施工期应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

(2)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3)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并对强噪声源设立围挡进行隔绝防护。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为:

变电站间隔改造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拆除的旧间隔支架等旧电气****物资部门回收,其余木板等****管理部门妥善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站内原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进行收集。本项目电缆沟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严实,多余土石方在塔基范围内就地平地。

输电线路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处理系统;塔基开挖时产生的土石方及时回填严实,多余土石方在塔基范围内就地平地,施工结束后进行绿化;牵张场选择地势平坦的平地,不进行开挖,不产生弃土。本工程拆除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为拆除产生的导、地线以及旧铁塔构架等电气设备,旧电气设备****物资部门回收。其余木板、水泥块等****管理部门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5.1一般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合理组织施工,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按设计占地面积、样式要求开挖,避免大规模开挖;缩小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人员和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外活动。施工材料有序堆放,减少对周围的生态破坏。

(2)线路施工时,基础开挖应选用影响较小的开挖方式,减少塔基开挖对周边植被的破坏;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开挖土石方应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

(3)塔基开挖时,根据施工区的地形需要,在施工区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等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4)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减少施工临时占地;牵张场、材料堆场等临时占地应尽量布置在远离水体的空地,减少占用耕地,避免破坏沿线植被及农作物。

(5)塔基施工区应布置在远离水体处,并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施工活动对周边水体和水生生物造成不利影响。

(6)穿越林地的输电线路,深化设计阶段应优化塔型、线路抬升高度,尽量减少林木砍伐,施工中禁止使用可能产生病虫害和其他有害林业生态的建筑材料。

(7)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和植被绿化,恢复其原有土地功能,施工垃圾要及时清理干净,清运至城镇区域处理设施统一处理,不能随意堆放在站外或留在线路沿线的自然环境中。本工程拆除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为拆除产生的导、地线以及旧铁塔构架等电气设备,旧电气设备****物资部门回收。其余木板、水泥块等****管理部门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2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不在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立塔和设置临时施工场地;落实文明施工原则,施工废水严禁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需通过有组织收集后上层清液回用于施工现场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不得排入水体中。

(2)邻近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的杆塔基础在施工中,应严格限制在所划定的范围内进行建设,不得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地形、地貌和自然环境造成影响或破坏。避免在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布设牵张场、施工道路。

(3)邻近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的输电线路,应选择合理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天并缩短施工时间,并对线路施工及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培训。

(4)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按合理的工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加强技术管理,施工期应严格按设计施工,强化生态保护意识,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5)施工人员进驻现场前明确施工目标、施工顺序,进行周密的布置和安排,杜绝野蛮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雨天进行基础开挖工程,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完成后要及时回填,做好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对地基不利。

(6)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措施,建立健全应急防火队伍,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施工现场,杜绝火灾发生。

(7)施工结束后及时对邻近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的塔基区域、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和植被恢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0217

传真:****8013

邮箱:****@126.com

通讯地址:**市洋溪街道**江路399****中心1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3116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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