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3006
联系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镇**村合一组工业集中区3栋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项目概况 | ****租赁位于**省**市**市**镇**村合一组工业集中区3栋已建厂房进行生产建设,租赁面积为1300m2。厂房内设有生产加工区、原材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等。项目投产后生产规模为年产60万平方米树脂瓦。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挤出覆膜工序废气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碎、磨粉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切割工序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混料、上料工序在单独的全密闭车间内操作,混料上料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措施,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公司;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环境局**分局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