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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双减”工作区级专班关于《**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年检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监管局、区教委、区人保局、****分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应急局、****办事处等单位,对童科乐(北****公司开展**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结合日常监管、实地检查和各部门意见等,经区科委党组研究,做出童科乐(北****公司年检结论为“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2日—6日(5个工作日)。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文件,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发送至kewkcx@bjmy.****.cn。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电话:010-****5450 (8:30——17:30)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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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