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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申请重新审批**县道地药材(太子参)产业园融合发展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柘药函〔2026〕1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由于该项目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动,经研究,现重新审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县楮坪乡、宅中乡、**乡、黄**、城郊乡。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工****基地4919亩,****基地445亩,中药材大棚40亩,****中心、初加工厂房、****服务中心、****中心合计2800平方米、毛药花生产资料库房400平方米、****中心2800平方米、中药材科普体验园3859.11平方米等;****基地自动农业灌溉设施60套,灌溉引水渠35千米,山地运输轨道车32千米,建设灌溉水池1000立方米,水源地整治600平方米,区间生产道路18千米。
三、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2000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四、建设工期
18个月。
五、其他
1.招标事项:根据招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设计、监理均采取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勘察及其他费用招标方式按照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当报本局重新核准。请你单位严格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2.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3.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5.柘发改审批〔2025〕44号批复同时废止;
6.请据此批复编制项目的初步设计按规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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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