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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调整。标书代写
二、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投标意向金缴纳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2月6日17时00分,开标时间顺延至2026年2月9日上午10:00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三、项目以本次补遗调整为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标书代写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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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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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9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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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1) |
资质评分标准 |
企业资质 及人员要求 |
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施工劳务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管理团队在后期实施过程中满足劳务施工需要,且配备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不符合要求取消投标资格。 |
| 2.2.2(2)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90分) |
以财政评审金额下浮10%作为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率报价,下浮5%得满分90分,下浮4%得80分,下浮3%得70分,下浮2%得60分,下浮1%得50分,下浮比率超过5%取消资格。 注:施工劳务投标下浮比率为1%-5%,投标下浮比率不得超过施工劳务最高限价的5%(保留整数)。 |
| 2.2.2(3)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企业贡献 (10分) |
企业须提供在**县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证明或注册地在**县境内,承诺中标后所实施项目在**县内纳税。 |
| 2.2.3 |
经专家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即为本次中标单位,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单位得分相同且为最高分,则进行抽签决定名次(按顺序抽取1、2、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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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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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