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公告
| 标的名称 |
**市**区黄兴路286号江东大楼房地产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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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02月0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03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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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1、信息发布终结。□ 2、**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3、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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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
1、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书》湘(2026)**市不动产权第****156号,权利人为******公司,单独所有,坐落于**市黄兴南路286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自管产,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办公,面积为共有宗地面积658.21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22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6年1月13日,证载附记中另有违章面积912.41平方米不计产权。另有未登记违章建筑面积817.99平方米。 2、转让标的位于黄兴路步行街,建筑时间为1979年12月,混合结构。设施设备情况:水电配套等房屋设施设备齐全,有电梯、无中央空调,整体情况一般;建筑功能情况:防水、保温、隔热、**等条件一般。 3、转让标的所在宗地临黄兴路,周边有**路已形成路网,道路通达度较好。****广场地铁站,步行5分钟内可达地铁站,15分钟****中学、****医院等多个配套设施。 4、转让标的所在楼栋为商业房产,商服繁华度好。标的周围同样为商业房产,临街铺面以零售业与服务业为主。 5、标的房产其他情况详见“特别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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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底价(元) |
151,000,000.00(含税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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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763464Q 注册地(住所):**市**区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办公楼10楼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毅华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名称:关于公开挂牌处置江东大楼资产的议案 批准文号:兴湘董决【2025】6号 批准日期:2025年6月19日 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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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资产转让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同意承担该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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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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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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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 告知 |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负责办理权证变更及过户等全部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风险。 3、本次标的资产交付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其中转让标的涉及的《不动产权证》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的,以转让时《不动产权证》载明的信息等为准。如果房产、土地等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发生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组织意向受让方进行实地勘验。 4、该标的必须进行现场踏勘,报名时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5、意向受让方须知悉并同意如下事项: (1)转让标的证载房屋建筑面积1225平方米,证载附记另有违章面积912.41平方米不计产权,另有未登记违章建筑面积817.99平方米。本次转让范围为证载建筑面积1225平方米。 因本次转让系按现状转让,上述证载附记912.41平方米不计产权的违章面积和未登记的817.99平方米违章面积,由受让方依法处置。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对上述证载附记不计产权的违章建筑和未登记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的,受让方须自行承担拆除费用及相关风险、损失和责任,****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拆除。受让方不得因上述存在证载附记的无产权违章建筑或上述未登记违章建筑无法办理权证或被拆除等各种理由,而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本项目交易价款或给予赔偿)。 (2)因原承租单位同时承租了周边物业,将大楼一楼东向与****棚****公司、南向与长****公司的部分分隔墙体进行了改造,形成一个经营整体。实际界限****设计研究院出具的日常地籍测量报告(编号DAJ -202512-014)、地籍调查表(B编号:DJ-202512-014)结果为准。 (3)现承租人因江****公司资产及占用****公司巷道面积,其对此已作原状复原的书面承诺及承担相关费用。如本项目公开转让成交,其将在2027年12月31日租赁期满原址复原已拆除巷道隔墙。 (4)建筑现状与结构安全责任:标的房产中包含存在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在结构安全或建造合规性方面的不确定性。受让方须了解该等现状、瑕疵并知晓相关风险。自房产交接完成之日起,标的的日常管理、维护、修缮责任以及因其老化、失修、垮塌等任何原因导致的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风险及全部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独立承担。转让方不就标的的任何现状或未来发生的任何损坏、事故向受让方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 (5)因历史遗留原因,标的房产暂未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房产交接后,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再承担相关责任。受让方须安排专人24小时巡查,并须自行办理相关消防手续,履行相应的监督职责。 6、转让标的已对外整租,****酒店经营,租赁合同将于2027年12月31日到期。(特别提示:租赁合同文本及承租方信息请到转让方处查阅)。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7、本次项目成交后,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由受让方和承租方享有和履行。如果转让方收到承租方提前交付的租金及租赁合同约定已付的押金,全部移交给受让方。 8、承租方若行使优先购买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登录E交易平台(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汇入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向**联交所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如有相关疑问,请及时联系**联交所工作人员进行咨询了解。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联系方式”。 在拍卖过程中,通过**省拍卖平台竞价系统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可在竞价系统中多次行使)。特别提醒优先购买权人提前熟悉竞价操作规则和流程,关注本项目竞价时间及相关安排,按时按要求通过**省拍卖平台竞价系统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有相关疑问,****拍卖行****公司进行咨询了解,****拍卖行****公司最终发放的《竞拍须知》为准。 9、特别提示:本项目在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后,还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后交易合同方能生效,并办理后续资产交割相关手续;若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鉴证复核相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出具鉴证复核通知书,则视为未通过鉴证复核,本项目是否自动终结,交易合同或自动解除以及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双方协商决定,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此,转让方、受让方、**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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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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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资格 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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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且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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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平台(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勘察转让物业现场情况,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 3、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并于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的方式。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5、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意向受让方须具备优良信誉,****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时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截图)。 7、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8、受让方应当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如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一日,则按20000元/天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9、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文件(《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每逾期一日则按20000元/天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自应当签订该文件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其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与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在资产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资产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核发的产权证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相应调整。 3、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标的资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6、本次资产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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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交易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2、挂牌(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场内协议转让的方式;如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则采取拍卖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会于**省拍卖平台举行。****拍卖行****公司最终发放的《竞拍须知》为准。 3、注:如出现拍卖会改期,拍卖会安排以相应的拍卖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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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标的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吴经理 139****0006 踏勘时间:报名截止日下午3点前(节假日除外)踏勘要求: 1.自然人踏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然人委托或授权他人踏勘,须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及踏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个人签名及公章)。 3.法人踏勘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踏勘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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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年02月03日至03月06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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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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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60,000,000.00元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联交所直接****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按公告约定签署《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易合同》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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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拍卖行****公司最终发放的《竞拍须知》为准。 |
增加幅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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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竞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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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时竞价周期(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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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1、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额并采取差额定率累加方式计算(成交金额30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2.4‰支付;3000万元以上至6000万元的部分,按2‰支付;6000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10000万元以上至50000万元部分,按0.7‰支付;5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3‰支付)。(由受让方承担) 2、拍卖方式成交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额并采取差额定率累加方式计算(成交金额30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3.2%支付;3000万元以上至6000万元的部分,按2.4%支付;6000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的部分,按1.4%支付;10000万元以上至50000万元的部分,按0.6%支付;5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3%支付)。(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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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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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联交所: 文经理:185****6699(包括报名程序办理、E交易系统使用咨询等) ****拍卖行: 王经理:136****5547(拍卖系统使用咨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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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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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送达)地址 |
**市**区茶子山路112****中心B座13A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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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办人 |
周经理 186****7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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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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