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镁铝合金新材料汽车和机器人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审批前公示 | 文号: | 无 |
| 生成日期: | 2026-01-22 | 发布日期: | 2026-01-22 |
| 关键词: | 排放,标准,执行,限值,项目,污染物,废气,要求,永茂,**省,镁铝,零部件,**市,废水,建设,噪声,公示,污水,汽车,组织,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有效性: | 有效 |
《****镁铝合金新材料汽车和机器人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镁铝合金新材料汽车和机器人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571
地址:****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镁铝合金新材料汽车和机器人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省****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
项目区施工期TSP废气执行**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_4811-2024)中相关要求
①有组织
金属熔炼(化)、精炼、铸造废气、切割、去毛刺、抛丸废气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产生的NMHC废气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汽车零部件制造”限值要求;
热处理过程中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甲醛、苯酚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2中限制要求;
危废仓库(铝灰库)中产生的氨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的排放限值。
②无组织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附录A中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中限值要求;甲醛、酚类、NMHC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氨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的排放限值。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BOD5、NH3-N、SS、石油类、LAS、氟化物。
本项目不涉及第一类废水污染物的产排,废水排****处理厂接管标准,特征因子LAS接管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的一级标准。根据地方生态主管部门要求,氟化物接管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 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代替 GB 12523—2011)中相关要求,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委外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经过以上对固废综合利用以及处理处置措施后,固体废物实现**化、无害化,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及处理处置,对外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较小。
有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意见函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