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发改交通字〔2025〕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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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信**西牛镇天龙****小组道路维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西府文〔2025〕10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道路基础设施,改善出行条件,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信**西牛镇天龙****小组道路维修项目(项目代码:****),并原则同意信**西牛镇天龙****小组道路维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信**西牛镇天龙村。
三、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从2025年12月-2026年2月。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小组道路维修,长1700米,宽3.5米,厚0.2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9.98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及自筹资金。
六、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办法》《信**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落实的通知》(信发改字〔2024〕72号)等法律法规**策要求,确定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实施主体。
七、请项目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以“学院”、“中心”等名义设置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
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
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
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仅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