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6-02-10 09:00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6-02-03~2026-02-09
拍 卖 公 告
鲁大拍公字【2026】02-02号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2月10日上午9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2022) 鲁0785执恢162号执行裁定书项下部分抵债资产:位于**市醴泉街道夷安大道(北)2008号7幢1单元303、1702(每套建筑面积84.81㎡,不动产权证号:鲁(2023)**市不动产权第****156、****172号),分套拍卖,实际情况以现状为准。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6年2月9日下午18时前(到账为准)将****公司指定账户后,在中拍平台上报名参加竞买。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产权来源:法院裁定,“法院执行裁定书”在****现场查阅。
特别提醒:
1、买受人应对标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成交后标的瑕疵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为“法院执行裁定书”项下的抵债资产,按拍卖标的的“法院执行裁定书”现状进行拍卖,并已公开展示,竞买前,请竞买人请自行查看拍卖标的现状,以保障自己对拍卖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买受人按“法院执行裁定书”承继权利、履行义务。我公司所提供标的的有关数据及情况介绍仅供参考,以“法院执行裁定书”表述为准,买受人自行查阅。
2、本次拍卖标的房地产已过户到委托人名下,后期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委托人在确定处置价格时已充分考虑各种情况对处置价格予以优惠,因此买受人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登记过程中产生的、买卖双方所应缴纳的全部税费、欠缴税费、滞纳金、出让金及因资产转移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全部另行承担,其余一切税、费(包括前期拖欠水电费、物业费等,但不限于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具体税(费)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的产权面积以转移至买受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为准。
3、本次拍卖标的所存在的各种瑕疵、风险、过户税费及后续纠纷处理的费用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上述1、2条等等),委托人在确定起拍价时,均已总体概略扣除。因此,如竞买人参与竞买则视为对这些瑕疵、风险和费用的认可及接受,拍卖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对委托人、拍卖人提出拍卖异议或其他权利主张。详见《竞买须知》。
电话:186****9272;公司地址:**区**路财富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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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