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保车辆范围
进口食品车28辆,国产食品车51辆,冷藏车1辆,加餐车17辆(含综保部1辆)。
二、车辆保养工作
1.车辆保养:乙方根据厂家的随车手册、按照车辆运行周期、行驶里程、行驶时间等维度编制不同车辆的《车辆保养计划》及《车辆保养工作单》,并报请甲方审查备案。乙方按照《车辆保养计划》及《车辆保养工作单》的工作内容进行作业,作业完毕后需经甲乙双方签字验收。
2.维保档案:乙方负责逐一建立不同车辆的维保档案,要求一车一档,并依据甲方要求出具不同车辆安全检测和尾气检测报告。
三、车辆检查工作
1.重要航班保障车辆检查:乙方对甲方指定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达到安全使用要求。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外观、车辆附件(如轮挡、灭火器、灯光、仪表、门帘、护栏等)、轮胎、空调、电路、油路、液压系统、外来物、监控设备和车辆路测等。制定科学标准的检查清单,检查完毕后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2.驻场检查:乙方每日安排1名维修人员负责甲方厂区内车辆的安全检查和应急排故工作,乙方驻场人员需办理出入证,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四、车辆维修工作
1.日常维修:乙方需24小时提供维修服务,车辆日常维修(含更换零配件)需在72小时内完成。乙方专职维修人员不少于6人。
2.现场抢修:乙方需24小时有不少于2人值班,为我司提供24小时首都机场控制区内应急、抢修服务(含应急拖车服务)。遇车辆在机坪内发生故障,乙方需在30分钟内前往机坪完成车辆维修排故和应急撤离。
3.场外拖车:若遇车辆在首都机场控制区外故障无法移动,乙方须提****维修厂之间社会道路拖车服务。
五、零配件更换要求
1.乙方应采取科学高效的库存管理模式,以满足甲方车辆72小时内修复要求。
2.乙方检测检修过程中发现有零配件需要更换的,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审批。
3.零配件更换前须经甲方审核,双方应记录更换前后的零配件编号并确认签字。
4.乙方承诺合同期内以最优价格为甲方提供优质原厂零配件,其中轮胎和机油需使用下列品牌型号的产品:
| 单位 | 用途 | 型号 | |
| 机油 | 升 | 通用 | 壳牌(10W-40)CJ-400 |
| 机油 | 升 | 大厢空调 | 美孚黑霸王特级1400/14W-40/208L |
| 轮胎 | 条 | 庆铃五十铃 | **浪马900/R20 |
| 轮胎 | 条 | 福特 | **浪马295/80R22.5 |
| 轮胎 | 条 | 老福特 | **浪马11R22.5 |
| 轮胎 | 条 | 冷藏车 | **浪马700-16 |
| 轮胎 | 条 | **星SC6418DV4Y | **浪马165/R13 |
| 轮胎 | 条 | **星SC6418HV5 | **浪马165/R13 LT |
| 轮胎 | 条 | 五菱 | **浪马165/R14 LT |
六、质量保证
1.应按国家、行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保养或维修。没有标准或规范的,参照生产企业提供的保养或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保养或维修。
2.用于保养或维修服务的汽车零件,应是经过检验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品;经过修复用于保养或维修服务的汽车零件,应提前给予说明,更换前征得甲方驻场代表同意,确保产品的技术安全性能,并在结算清单中注明。
3.除轮胎要求1年质保以外,其余零配件要求不低于3个月质保期,质保期内零配件故障乙方免费负责更换。
4.乙方每次保养、检查、维修项目完成后,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对维护保养项目进行确认,并现场签署交接确认单。如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乙方需无条件返工,所引发的重复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费用预算
合同期两年,可提前终止合同。详细报价要求如下:
1.周期保养费用:乙方需列明食品车、冷藏车、加餐车单次保养工时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次数结算。
2.重要航班保障车辆检查费用:乙方需列明食品车、加餐车单次检查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次数结算。
3.驻场服务费用:采取费用包干制,乙方需列明全年驻场服务费,平均到月结算。
4.场内救援费用:乙方需列明针对食品车、冷藏车、加餐车单次救援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次数结算。
5.场外拖车费用:乙方需列明针对食品车、冷藏车、加餐车单次拖车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次数结算。
6.日常维修工时费:采取费用包干制,乙方需列明食品车、冷藏车、加餐车全年维修工时费用,平均到月结算。各项维修项目不再另行收取工时费用。车辆停驶、转移、报废之日起停止收取当月维修工时费用。
7.零配件费用:经过梳理,我部汇总了711种车辆零配件,乙方需在报价表中列出零配件单价,原则上合同期内不能涨价。合同中未列出的零配件费用采用成本加成模式结算,乙方需提供进货发票及加成明细。
八、考核办法
1.停场车辆总数:每日因故障、保养、检查、待件(甲方原因除外)等原因造成的停场车辆数不超过8辆。双方每日核对停场车辆总数,超出后将进行罚款处理。
2.因车辆故障造成航班延误、漏油污染机坪、零配件或工具遗漏等事件,****公司****管理部门罚单,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经济处罚。
3.若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开具《整改通知单》,每开具一张《整改通知单》将进行罚款处理,《整改通知单》需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1)乙方提供的维保单据和数据不完整、不及时、不准确。
(2)乙方在合同期内未按照约定进行保养、维修和现场抢修。
(3)乙方驻场人员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定,****维修厂内安全管理不到位。
(4)其他影响甲方声誉、安全生产秩序的行为。
九、资质要求
1.乙方须具备特种车(航空升降食品车)及通用车(地面加餐车、冷藏运输车)维修能力、至少二类维修资质、历史维修合同等相关文件。
2.乙方须具备整车维修(含发动机底盘部分、车厢上装部分、升降系统、尾气排放系统、空调制冷系统、主动防护系统等)的技术能力和维修人员。
3.车辆维修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电工、焊工等各工种等级证书不能低于初级。同时需具备专业液压举升系统维修人员和专业的质量检验员。
4.车辆修理厂需设立在机坪附近区域(****修理厂可不受道路限制,属于允许行驶的范围内),便于场内牌照车辆安全、****维修厂;同时具备维修大型车辆的场地和设备,如大型车的举升设备、轮胎拆装设备、平衡定位设备、尾气分析设备、解码器、铝焊接和不锈钢焊接设备、3吨以上的吊装设备等。
5.具备与服务项目相适应的符合相关法律、规范和质量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
6.具备与服务环境相适应的符合消防、环保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