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决定,生态环境 | 发文日期:2026-02-03 | |
| **县 | 生成日期:2026-02-03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键词: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美鑫外贸彩笔及石膏工艺品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需要环评文件全本的,可联系我局获取)。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564-****225;地址:**县梅山镇新********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美鑫外贸彩笔及石膏工艺品项目(一期)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点:******工业园区
四:环评单位:******公司
五、工程基本情况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工业园区,租赁******公司厂房及空地,一期租赁厂房 2200 平方米,同步启动(小吊酒业)闲置工业用地 5.33亩土地过户及厂房建设5000至1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外贸型彩笔、石膏工艺品生产线10条,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粉笔2亿只和石膏工艺品及玩具套装1000万套的生产能力。
六、产业政策符合性、规划符合性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经查询,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目录,视为允许类项目。根据《**省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项目未列入负面清单投资项目,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可视为允许投资类;同时项目于2023年9月14日经****委员会备案,备案号为:2309-341524-04-01-614689。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二)选址符合性
项目位****工业园区内在原小吊酒业(******公司)场地及闲置厂房内一栋厂房和空地,详见附件3****园区厂房租赁合同),项目用地属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的工业用地(详见附图6用地类型图),选址合理。
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工程内容为厂房建设和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渣、噪声、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扬尘等。上述污染会随着施工结束而基本消除,不会对环境造成长久性的破坏。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注塑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粉笔生产线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注塑类产品边角料破碎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废塑料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经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采用三防密闭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危废库采用重点防渗措施,其他生产区域采用一般防渗处理;危废库仓库设置边沟、集液池。
八、环境风险防范
危废库设置边沟、集液池。一旦液态物料泄漏,可及时收集,泄漏收集的物料全部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其他环境风险措施详见风险防范章节,采取环评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措施后,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九、环评主要结论
**美鑫外贸彩笔及石膏工艺品项目(一期) 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选址等相关要求。在采取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防护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