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索引号: | **** | 发文字号: | **府〔2026〕4号 | ||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1-13 | 发布日期: | 2026-02-03 |
| 标题: | ****关于**组团DA-10-3/02地块零星用地整合开发利用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有效性: | 有效 | ||
****
关于**组团DA-10-3/02地块零星用地
整合开发利用的批复
**府〔2026〕4号
******局:
你局《关于**组团DA-10-3/02地块零星用地整合开发利用的请示》(永规资文〔2025〕280号)收悉。经区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DA-10-3/02地块零星用地整合到泓韵﹒鑫福阁项目,统一实施规划建设;由你局与**市泓****公司修订原土地出让合同,**市泓****公司缴纳土地价款103万元(在签订修订协议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土地价款的50%,6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
二、**组团DA-10-3/02零星用地土地面积588平方米,规划技术指标与DA-10-3/02地块保持一致。
三、同意你局《关于**组团DA-10-3/02地块零星用地整合开发利用的请示》,请严格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此复。
****
2026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