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政务批(项目)〔2026〕5号广西隆安聚能水电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延续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广西-南宁-隆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南政务批(项目)〔2026〕5号******公司取水许可证延续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6-02-03 10:58

******公司:

本机关于2026年1月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公司取水许可证延续的申请。经核,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同意你单位******公司取水许可证延续(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编号:****),批准年取地表水73188万m3,有效期从2026年2月26日至2031年2月25日止。

二、请你公司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壮族自治区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水量调度管理,特殊情况下,****水利局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三、你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取水设施维护,完善取用水计量台账,定期报送取用水量数据,依法缴纳水**税,并于每年12月31****水利局报送年度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

四、项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五、根据有关规定,取水许可证采用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取水许可证,用水单位可自行打印,电子证照与纸质取水许可证具有同等效力。

六、《取水户取用水行为责任告知书》随文发送你单位,请你单位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取用水管理有关规定。

附件:取水户取用水行为责任告知书

****

2026年1月30日


取水户取用水行为责任告知书.docx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