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3 10:55
为抓好2026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强化**县职业技能人才培育,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确保培训质量与补贴资金效益,结合实际,我县决定遴选一批技工院校、职业学院和社会培训机构承接2026年**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将遴选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以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促进就业创业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社会声誉较好、教学质量过硬、培训取证率高、就业渠道畅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承接2026年**县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遴选工作采取发布遴选公告、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实地评估、综合评审、遴选公示、签订委托培训协议等程序逐步进行。
二、遴选对象
经****保障部门批准或其他具有相应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批****学校,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取得相关职业(工种)培训资质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择优遴选3家。如报名参加遴选数量不足3家或符合要求的不足3家的,以实际数量为准。
三、实施时间
实施时间为期1年,即自确定公布之日生效。
四、遴选条件
非**市辖区内设立培训机构参加报名遴选,需经审批成立的主管部门同意,提供2025年办学能力评估优秀证明。
(一)遴选条件遴选工作开始前,各报名机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任何一项条件不满足,不予报名参与遴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保障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政府及其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2.熟悉国家、省、市、县有关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培训工作要求和组织实施流程。
3.在我县内有办学场地(培训机构需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或有关协议),且具有满足开展申报培训专业(工种)所需的教学场地和实操设施设备。
一是有满足教学需要的理论教室和实操教室;
二是有满足教学大纲要求的实习、电教、办公等完善的设施设备;
三是有充足的实操实训设备及实操实训工位;
四是特殊工种实操场地、设施设备按相关文件规定配备。
4.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力量和管理人员,需符合相关师资标准要求。
(1)专业课教师及实操教师:原则上须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凭及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每个培训工种至少有1名专职教师。
(2)管理教师:需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业务精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名遴选
1.不严格执行培训纪律和要求,不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和管理的。
2.将培训项目委托、转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的。
3.管理混乱,违规收费,拖欠教职员工工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发生重**全责任事故、教育事故和其他重大事件的。
5.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经费的。
6.各级部门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结束、没有结论的。
7.经查实存在违反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政府网上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月11日,上午8:3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地点:****4楼职业能力建设股。
4.报名联系人:莫晴。联系电话:0758-****686。
5.报名遴选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培训机构需填写《2026年**县职业培训机构公开遴选报名表》(附件1);签订《诚信办学承诺书》(附件2);按照《2026年**县职业培训机构遴选资料目录》(附件3)要求规范胶装成册后提交一份报名。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培训机构公章,并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请携带原件备查。(注:培训机构提交的办学许可证中须载明培训工种,未注明工种的视为该培训机构无该工种培训资质。)
(三)现场实地评估
****社会保障局成立工作组对报名并资格审查合格的培训机构进行现场实地评估,评估内容主要考察培训机构场地建设情况,实操实训设备是否达标,不达标的给予3天整改时限,整改仍然不达标的,直接取消进入综合评审环节。
(四)综合评审
评审程序:****社会保障局成立专家组,专家组根据资格审查、现场实地评估、综合评审等情况,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优化**的原则,对培训机构进行评分。
(五)综合得分
本次遴选考核实行百分制,主要内容包含培训机构办学资质情况、师资力量情况、培训工作业绩情况、场地及实操设施设备评估情况、综合评审情况等。综合得分=办学资质(满分10分)+师资情况(满分20分)+现场建设评估(满分30分)+培训工作业绩情况(满分20分)+综合评审(满分20分)。综合得分70分及以上的,按照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入选2026年度**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单,提交**县人社局党组研究决定。
(六)结果公示
将**县人社局党组研究决定的拟入选2026年度**县职业技能培训****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被实名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遴选认定条件的,取消遴选认定资格。
(七)确定机构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入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认定为**县2026年度**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并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六、其他事项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资格:
1.遴选资料未按时或按要求提供的;
2.提供不诚信(虚假)资料的;
3.存在私自转让职业技能培训资质行为的。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资格:
1.不能满足有关要求的;
2.培训条件达不到标准的;
3.未按规定做好防火、防触电、防水、防煤气中毒以及其他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工作的;
4.承诺事项未兑现的。
(三)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附件:
3.2026年**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公开遴选资料目录.xlsx
4.2026年**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公开遴选师资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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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