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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街道110千伏**站项目建设,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市**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街道110千伏**站项目)》,现将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一、方案情况
本次落实地块位于**街道东升村,共2个地块,总面积0.6356公顷。根据**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6356公顷,其中耕地0.0041公顷(水田0.0041公顷),林地0.5937公顷,其他农用地0.0378公顷。
调整前,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为农用地0.4058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0.2298公顷;调整后,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全部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
本项目落实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属于城镇居住用地,****开发区****园区项目,落实地块属于《******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种情形,即“区域性交通、能源、水利,以及城市道路和城乡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环卫、消防等设施”,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选址的政策,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6356公顷。落实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范围内。
二、公示时间
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7日
三、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局网站。
(二)现场公示:落****办事处、村委会公告栏。
四、意见反馈方式
(一)邮政地址:****门市**市新**路1******局,邮编529399。
(二)联系人:庾工,联系电话:****986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