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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2-03
| 项目名称 | ****延伸点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碾子峪镇孤山子村孤山中路2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499.2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杨树峰 |
| 联系人 | 刘玉洲 | 联系电话 | 138****1725 |
| 项目投资(万元) | 2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8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5-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拟设的孤山子院区选址于碾子峪镇孤山子村孤山中路 2 号,位于 4 ****中心,交通便捷,周边人口集中。****集团现有 1249.6 平方米建筑进行续建,总建筑面积可达 2499.2 平方米。建设完成后,可设置 6 个临床诊室、5 个辅助检查科室和 1 个综合住院病区,床位 19 张。场地能够满足门诊、住院、康复等业务开展需求,且周边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善,可保障院区正常运营。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预处理 生化处理 消毒措施后通过管网排放至处理池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预处理 生化处理 消毒措施后通过管网排放至处理池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按国家要求设立固废收集点,固废处理厂定时清走。 | ||
| 承诺:**** 杨树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杨树峰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