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和能****公司
200MW/400MWh、140.7MW/200.339MWh储能项目
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融和能****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融和能****公司
200MW/400MWh、140.7MW/200.339MWh储能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的申请》(融和发〔2025〕2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局组织专家组对你单位编制的《**融和能****公司200MW/400MWh、140.7MW/200.339MWh储能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了《**融和能****公司200MW/400MWh、140.7MW/200.339MWh储能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融和能****公司2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140.7MW/200.339MWh****电站项目位于**县**镇半月村南,分别取得寿****管理局出具的备案证(项目代码:****、2503-140725-89-01-478556),****电站****电站,项目总占地面积34748.46m2。独立能储项目已于2025年4月开工,现已完工。
二、该项目位于娘子关泉域范围,但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距泉域重点保护区桃河、温河渗漏河段(温河河谷)40.9km。
三、原则同意《报告》有关评价结论。项目区孔隙地下水水位埋深12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约480m,岩溶含水层顶板埋藏深约780m,其上覆分布有多层隔水层。该项目基础开挖最大深度5.2m,基础开挖不触及孔隙含水层和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泉域孔隙地下水和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水**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各项水**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经审查批复的《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建设单位应采取严格的水**保护和防治措施。项目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应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项目单位应修建足够容量的废污水收集池,确保废污水不外排;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应挖填平衡,建筑垃圾应综合利用或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应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油、废电池等危废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应对项目区进行严格的分区防渗处理,废污水池、垃圾堆存区、化粪池、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
六、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报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的水**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附件:**融和能****公司200MW/400MWh、140.7MW/200.339MWh储能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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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