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北洋XBYGX-4地块国有土地公开租赁拍卖公告
安自然资告字〔2026〕2号
****政府批准(安政文〔2026〕26号),******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租溪北洋XBYGX-4地块(宗地编号:****)的国有土地租赁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详见下表):
| 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租赁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租赁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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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 限高(米) |
||||||||
| **** |
溪北洋XBYGX-4地块 |
44223.25 |
一类工业用地(拌合站) |
1.2-2.0 |
35-55 |
35-60 |
24 |
3 |
242 |
242 |
2 |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厅“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法人、自然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买人可于2026年2月4日8:00至2026年3月4日16:00向****领取拍卖文件、签署相关必要文件并提交相应报名资料。竞买保证金须于2026年3月4日16:00****银行****银行账户时间为准)。
四、拍卖会定于2026年3月5日上午9:00****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举行。标书代写
五、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不设拍卖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注意事项:1.竞买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同对本次租赁地块的现状及外部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2.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局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本标的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拍卖。竞得人应当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缴纳全额成交租赁价款。
七、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拍卖文件为准。公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竞买人。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棠兴路806****中心7楼)
联系电话:187****8833 ****381 联系人:郑先生 陈女士
开户单位:****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140********00392189
开户单位:****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银行**市支行
账 号:935********1820002
开户单位:****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支行
账 号:350********700001459
开户单位:****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账 号:405****54978
开户单位:****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福******社
账 号:906********100****3606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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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