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关于****重大传染病检测试剂科研转化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01
传 真:****8698
通讯地址:****开发区金海道1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重大传染病检测试剂科研转化生产制造项目 | **** | ****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南区22号 | 津诚环安(天****公司 | 重大传染病检测试剂科研转化生产制造项目,选址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南区22号,建筑面积10051.5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对****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公司闲置厂房进行改造,购置安装生产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医疗诊断产品9600万人份。 | 1.运营期消毒废气应经空调系统碳纤维过滤器处理后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水处理废气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运营期蒸汽灭菌废水、水浴锅废水、清洗废水、循环水式多用真空泵排水、纯水机排浓水应经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同达标排入市政管网,****科技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运营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废树****回收部门;废试剂瓶、废试剂、离心废液、废培养基、废无纺布滤网、沾染废物、不合格品、废碳纤维过滤网、废灯管、废MBR膜、污泥、废活性炭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 | 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