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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受理了广华新材料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验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3号)、《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 1 | 广华新材料项目 | **** | **** |
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见《****环境局2020年5月13日关于广华新材料项目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受理情况公示》中的链接。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9至2019年6月4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3-****026、****250,通讯地址:****县北岸新区长田路 ****环境局综合股,
邮编:541799,联系人:谢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