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0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门诊楼、服务楼及室外公共区域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预算:22.2万元
项目内容:****门诊楼、服务楼及室外公共区域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即投标人下同)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内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10日。
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盖鲜章)于 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时前到**市**区绿地缤纷城3-2201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2月26日09:30(**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2月26日09:30(**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绿地缤纷城3-22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系人:杨柳
联系电话:0516-****6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绿地缤纷城3-2201。
联系人:蒋旭
联系方式:0516-****0960
****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