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公司2026年零星工程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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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项目规模:项目内****公司管辖范围内(即**区珠江街道一涌至八涌、万顷沙镇红哨村等)物业。包括但不限于更换灯泡、水龙头、补漏等工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而定。

2.3 最高投标限价: 49.05万元。

2.4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初定从2026年3月至2026年12月或结算金额达49.05万元后自动解除服务,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招标内容:维修内容:1.负责房屋日常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墙体补漏、门窗制安、阳台护栏维修等;2.负责应急处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应急围蔽、电路维修等;3.负责收回物业时,协助处理设备、物资等;4.****停车场的日常维护、修缮等;5.其他应急维修工作等。置业公司依据租户维修需求和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清单,向服务单位派发维修单,由其负责执行维修工作。中标单位编制结算资料,置业公司委托第三方造价单位对提交的工程量确认表进行结算审核。通过结算审核后,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及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支付流程,原则上每季度支付一次。具体以合同为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在项目实施期间,原工程量清单没有而实际需要发生的,经招标人审批确认后,按下列办法进行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的计算:

(1)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的综合单价,则沿用;

(2)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新增材料单价,执行施工同期“**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若无综合价格,参考市场价,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协商后,经发包方委托的中介单位审核后签认材料价格;

(3)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采用清单计价办法进行计价,子目套用适用定额及其配套的计费,并折算为综合单价,其综合单价依据**省相关定额、**市补充定额及对应的工程计价办法计算确定(该综合单价不含总价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及税金)。新增材料单价,执行施工同期的《**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若无综合价格,参考市场价,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协商后,经发包方委托的中介单位审核后签认材料价格。

2.6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7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1)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合并招标时,建设地点不同的多个施工项目同步实施的,招标人应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地点分别组建不同的管理机构,每个项目地点需委派各自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分期实施的施工项目,招标人可根据“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原则确定所需项目负责人数量。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所有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也可由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要求配齐所有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

(3)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3.6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7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10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3.11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12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公布的“黑名单”为准。标书代写

注:《**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4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10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市**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

4.3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4方式:邮件获取。

4.4.1投标人将盖有投标人公章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电子扫描件及缴费凭证发送至邮箱: ****@163.com ,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通过邮件发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4.4.2收费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4405 0158 1108 0000 0704

开户银行:****银行**天寿路支行

注:请投标人在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时,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2月26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地点: **市**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4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现场提交。

5.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09:00:00至09:30:00。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上发布。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为准。

7.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8.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8.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8.2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8.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相关规定的时间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书面纸质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操作。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标书代写

异议受理部门:******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5877

地 址:**市**区珠江街道英豪街1号

8.4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投标人库。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投标人库。

9.其它事项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珠江街道英豪街1号

联 系 人:古工

电 话:020-****5877

10.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20-****9484-806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1.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点击下载)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时间: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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