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津水城水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防汛物资库房安防联网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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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汛物资库房安防联网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防汛物资库房安防联网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由****作为采购人,现对本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此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防汛物资库房安防联网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为服务采购。

二、采购控制价

本项目总预算19600元,采购控制价3920元/年。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一家供应商,负责****防汛库房安防联网报警相关工作,相关技术参数见附件附件1:安防联网报警系统技术参数,供应商须按照相关参数进行报价。合同服务期限为五年,费用按年支付。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本项目费用按年支付,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甲方于第一年度服务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度费用,第二年度服务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年度的费用,以此类推。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五年。

3、报价要求:

(1)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控制价的将作无效处理。

(2)报价低于采购控制价50%以上的(含50%)须提供详细成本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报价需包含制作、包装、运输、安装、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工作的所有相关费用,要求所有报价单位踏勘现场(未踏勘视为踏勘),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需提供2024年至今安防联网相关业绩证明两份。

(5)采购人提倡节能环保,建议供应商双面打印装订响应文件。

其余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与递交

1、报价文件组成:(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承诺函(见附件1);(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书(见附件2);(4)报价函(见附件3);(5)业绩证明;(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递交。

2、报价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月5日每天9时00分—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标书代写

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市**区**镇广滩村2组****处理厂)。标书代写

4、报价文件必须在递交报价文件起止时间内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5、供应商须如实认真提供报价资料,若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有误或提供虚假资料,对其参与项目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七、本次询价邀****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镇广滩村2组****处理厂)

联 系 人:季先生

联系电话:028-****9062


附件1

承诺函

致:****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截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标书代写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名章:

注:1、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此身份证明书盖章位置未做强制性要求。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日期:。

注: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此授权书盖章位置未做强制性要求。

附件3

报价函

项目名称

防汛物资库房安防联网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一家供应商,负责****防汛库房安防联网报警相关工作,相关技术参数见附件,供应商须按照相关参数进行报价。合同服务期限为五年,费用按年支付。

报价

¥元/年,大写:

总价¥元,大写: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五年

备注

报价需包含制作、包装、运输、安装、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工作的所有相关费用。

供应商名称:公章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采购合同(样例)

(本合同条款及格式为招标范本,仅供参考。最终****事务所审核后的最终文本及法律意见书为准)

安防联网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 (简称甲方)

服务方:(简称乙方)

第一条:服务范围及项目

1.甲方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相同):

****

2.详 细 地 址(与营业执照地址相同):

**市**区花桥街道杜筏村二组

3.甲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4.服务范围:在乙方安装的报警系统设备防范区域内,甲方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的财产防盗服务。

5.服务项目:

◆提供并安装联网报警成套设备到甲方防范区域,免费上门安装;

◆提供免费培训用户正确使用报警设备;

◆提供报警设备的常年监测、维护、保证功能完善及性能稳定;

◆提供防盗窃联网系统的接警和转接警服务。

第二条:报警设备系统的设置

1.由甲方负责提供能正常通讯的有线宽带线路一条或准备流量卡,并且保障每天设(布)防前通讯线路畅通,以此作为本安防报****中心之间自动传输信号的连接通道,其中报警设备使用期间所产生的网络通讯费用由甲方自行到通讯部门缴纳。

2.乙方受甲方委托并根据甲方对安全防范的要求,按照国家关于安全防范的有关规定及标准,负责甲方所指定场所内技术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和联网服务。

3.安装于甲方安全防范场所内安防联网系统的全部器材为乙方所有,由乙方负责维护和修理;若出现人为损坏时,甲方应支付器材检修相关费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拆除并收回该设备。

4.甲方首次租赁期限不得少于一年。甲方在按期向乙方交纳服务费的前提下可以无限期的使用安防联网报警设备和服务,直至设备不能使用时由乙方收回并更换新设备。

第三条:服务时间的设定及说明

1.乙方安防系统安装完毕,调试开通验收后,每天甲方从安防系统“布防”到“撤防”的这段时间,为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安全防范服务的责任时间。非“布防”时间段不属于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责任时间,在非“布防”时间段甲方发生被盗案件,则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准确的“布防”和“撤防”****中心中心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

3.“布防”注解:1、按遥控器布防键布防;2、在操作键盘上输入密码布防;3、在手机APP客户端上布防,****中心确认收到布防信号。

4.“撤防”注解:1、按遥控器撤防键撤防;2、在操作键盘上输入密码撤防;3、在手机APP客户端上撤防,****中心确认收到撤防信号。

5.请甲方每次布/撤防操作完成****中心确认操作是否成功,或通过手机APP显示确认布/撤防状态!

第四条:服务的责任界限

1.报警设备防范系统安装完毕后,在甲方布防时间内乙方负责甲方所委托责任区域的甲方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的财产防盗保障。如果因盗窃(盗窃案****机关开具的盗窃案件证明材料、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盗窃案件书面证明材料)而导致场所内服务项目界定内的财产损失,乙方按照本合同条款的赔偿约定,由乙方负责甲方财产被盗损失后的相应赔偿。

2.甲方的损失赔偿以甲方直接的、有形的财物损失为限,并按下列规定赔偿:

(1)甲方发生财产被盗损失应立即告知乙方,****机关进行现场勘察认定,确因乙方责任范畴的,予以赔付。从现****机关有三个月的侦破案时间,****机关未破获案件,乙方立即启动正常理赔的相关工作。

(2)甲方遭受的现金、国库券、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不法物品、甲方员工之私人物品、人身伤亡、经营范围以外的物品、盗窃者为入侵而破坏物品及进入防范区域内损坏的物品(如:玻璃橱窗、玻璃门、空调外机、卷闸门等未在报警设备防范区域内的物品),均不属赔偿范围之内。

特别提示:甲方之私人物品是指甲方人员的私人使用物品,如:手机、电动自行车、便携式电脑及其它电子设备或者私人使用的其它物品。根据多年的防盗经验,建议您千万不要把现金放在防范区域内,现金损失不在赔付范围内。

(3)甲方获得赔偿后,甲方损失的财产其价****分所有权属于乙方,损失财产价值超过赔偿额的部分的所有权归甲方。

(4)赔偿手续齐全后,乙方在七天内向甲方支付赔偿款。乙方的赔偿支付方式用人民币结算。

特别提示:赔偿手续包括(被盗物品****机关开具的案件证明、营业执照、联网服务合同原件和其它乙方要求提供的各种合法手续及合法印章与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甲方应在被盗后24小时内提供所有相关证明及材料给乙方,甲方如果逾期或未能以书面形式提供相关材料,则乙方将不予赔偿。

(5)保险赔偿额冲减相应的保险金额。当累计赔偿额达到保险金额时,保险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必须在保险合同终止后3日内再支付相当于保险费的服务费给乙方,由乙方重新为甲方投保,在此期间乙方继续提供服务,但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甲方未按期支付费用给乙方的,乙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重新为甲方投保及保险金额;如乙方决定投保,则保费从服务费中扣减,乙方的服务期限按照扣减后剩余的服务费计算;如乙方决定不投保,则本合同终止。

3.被盗案件处理的注意事项:

(1)双方一旦获悉事故发生时,应立即报警并通知对方,在**干警未到现场勘查取证前应保护现场,不得任意破坏现场。

(2)甲方人员应在获悉事故发生后迅速赶到现场,****机关及乙方查证有无损失,如有损失应将损失物品的名称、数量、金额以及能证明损失物品的进货单、出库单、库存表、库存盘点表、销售台账(册)及其它有关票据、账册提供给乙方,****机关的勘查证明,甲方如果逾期未交相关帐册并未能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将不予赔偿。

特别提示:为不给理赔带来麻烦,并能真实准确的确认您的财产损失情况,请您务必保存好每次进货的原始票据、货物盘点(存)表、销售台账(册),****公司确认被盗案件实际损失和处理被盗理赔时至关重要的依据!

(3****机关破案、办理赔偿手续、防止再次发生事故,乙方要求甲方提供与本案有关的情况、增设其它防范措施,甲方应予以充分**。

4.因下列情形而遭受的损失,乙方不予赔偿:

(1)因雷击、地震、台风、水灾等自然灾害及交通管制、政令执法、社会动乱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甲方的财物受损者;

(2)不属于防范区域以内,或服务责任时间以外的甲方的财物损失者;

(3)因甲方的建筑物或门、窗损坏未修复以及门窗未关严上锁,所遭受的被盗损失者。****机关认可的没有盗窃痕迹的财产损失者或门窗未被破坏而发生的损失。

(4)因甲方擅自变动安防联网系统的有关器材、线路,导致安防系统联网失灵而受损失者;

(5)因甲方场所处于施工、修理或因非联网系统设备原因,导致安防联网信号无法及时传输而造成的损失;

(6)因甲方经济债务纠纷,甲方的债权人搬走或损坏物品,使甲方受损失者;

(7)因甲方内盗或参与盗窃导致甲方受损失者。

(8)因甲方建筑物装修影响了原有系统设计,如场所人为扩大、增加出入口等,且未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乙方配合防范,导致系统防范能力减弱,而使甲方受损失者;

(9)盗窃者或肇事者已被抓获,且盗窃者或肇事者已经赔偿甲方损失的;

(10)乙方根据甲方场所的安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设计的系统未被甲方所采纳而造成损失者;

(11)本系统以外电线、网络遭受破坏,例如因甲方提供的网络线路施工、修理、断线或欠费停机等事因而导致本系统警讯不能及时传输者;甲方供电系统因欠费断电或供电线路出现故障未能排除,时间超出允许范围而导致机件故障等不能使用,在此期间内,盗贼入侵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者;

(12)因甲方委托区域外围大门夜间关闭,其现场或大门口值夜人员虽得到通知,但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的,致使甲方遭受损失者;

(13)甲方若遗失乙方所配发之遥控器,未及时与乙方联络或甲方不愿付费更新遥控器,因而造成联网系统被入侵者利用甲方所遗失的遥控器解除设防,所造成的损失者;

(1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紧急联络人名单(包括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保证24小时通畅且必须接听乙方安保人员之来电)。一旦责任防护区域发生警情,经乙方通知,紧急联络人应立即到现场配合查证,并清点损失。如果因紧急联络人变动或者联络方式发生变动,而甲方未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更正,致使乙方无法联络,或紧急联络人拒不到场,以致无法办理查证事宜者,乙方不负赔偿之责;

(15)如果甲方蓄意欺诈、伪造现场、编造假警情,图谋骗取保险金的,乙方拒绝赔偿,****机关查清事实真相,追究甲方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16)甲方未按时交付服务费,在拖欠服务费期间,乙方虽可能继续提供一段时间的联网服务,但对在此期间甲方的财物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17)甲方店面名称、联系人或经营范围发生变更后,在24小时内未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的,而导致甲方的财产损失者。

(18)甲方未能配合乙方做好本合同第六条的情况下导致甲方财产受损失者。

第五条:保险承保档次及赔偿计算标准:

1.承保档次

档次

年保险金额

免赔额以及免赔率

选择保险金额

客户签字确认

5万元

1.普通商品为: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为准;

2.手机、电子数码类产品、烟草、酒类为:2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为准;(说明:以上商品在非营业时间内须存放于玻璃展示柜以外的上锁的柜箱内,否则每次事故绝对免赔3000元或核定损失金额的30%,两者以高者为准。)

3.仓库类为:2000元或损失金额的20%两者以高为准;

4.虫草类为:10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5%两者以高为准;

10万元

15万元

20万元

20–100万

(每10万为一档)

100–500万

(每50万为一档)

特别提示:①实****公司出具的承保说明或保单上的实际金额为准。

②被盗财产损失在保额范围内按实际进价(成本)计算赔偿,损失财产确认时甲方

必须出示合法的进货原始票据、货物盘点(存)表、销售台账(册)。

③为保证甲方的最大利益,强烈建议甲方在选择保险金额时以实际库存额为

依据选择足额投保。

④每次保险赔偿额均冲减相应的保险金额,赔偿金额达到保额后保险合同终止。

2.赔偿计算公式及赔偿金额计算公式: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保险价值;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乘以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①、赔付比例=保险金额÷出险时库存余额(包括被盗损失) ×100%

例:足额投保: 保险金额(20万)÷出险时库存余额(20万)×100%=100%

不足额投保:保险金额(20万)÷出险时库存余额(30万)×100%=66.7%

②、赔偿金额=(损失财产进价总金额-残值<折旧>)×赔付比例-免赔率

例:足额投保:

﹛损失财产进价总金额(20万)-残值(2000元)﹜×赔付比例(100%)-免赔率(1000元或10%)=实际理赔金额

不足额投保:

﹛损失财产进价总金额(20万)-残值(2000元)﹜×赔付比例(66.7%)-免赔率(1000元或10%)=实际理赔金额

3.特别声明:甲方财产保险由乙方作为投保人,保费由乙方支付(包含在服务费中),****公司提供的保险合同条款为准,甲方应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乙方并非承保人,甲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一切****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除另有特别约定外,保险公司履行赔偿责任即视为乙方履行了赔偿责任。

4.经本合同中****公司****公司为:出具下达理赔通知书或拒赔通知书时(后),乙方不再单独和不再承担甲方被盗损失的理赔责任,对于甲方被盗商(物)品损失的不足额部分乙方不负责赔偿和相关理赔责任。

5.甲方应认真、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关于限制保险人责任、加重被保险人义务的条款。

6.若因乙方未依约办理投****公司不予理赔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甲方配合事项

1.甲方在使用报警系统前,应能独立操报警系统进行“布防/撤防”。

特别提示:因乙方报警系统无法检测到甲方处连接报警系统的网络线路故障欠费和流量卡欠费,故请在布、撤防前检查并保证网络线路通畅和不欠费,如遇通讯部门线路故障和欠费停机而导致报警信息不能正常传输的,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系统设防前,应检查场所内所有的门、窗是否关严并上锁,办公桌抽屉、保险柜是否上锁,上锁后钥匙是否带离,是否有暗藏人员。一切妥当之后再按报警系统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确保布防成功;

3.甲方保证其员工按正常操作程序和技术要求正确使用乙方的安防设施,不得擅自或任由他人变动系统设备,修理水管、电源、电话、煤气或室内装潢以及堆放物品等,不得妨碍、损坏安防联网报警系统的正常功能。若必须移装联网报警系统器材者,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受理,移装费用另计。甲方擅自拆装或使用不当导致发生损失或损坏的由甲方据实赔偿;

4.甲方应指定专人正确使用报警设备。报警系统设备布防以后,场所内不能有人员留宿或进出,如系统安装后仍需安排保安值班的须通知乙方;

5.一旦发生报警系统无法布防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工作人员检查处理,乙方工作人员应在24小时内解决相关问题;

6.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紧急联络人的有关资料(含姓名、联络地址、电话号码),如发生更改,应提前三日以内书面通知乙方。紧急联络人应协调大门值班人员为乙方保安人员抵达现场出警时进入现场提供方便;

7.合同终止撤回报警设备时,乙方经与甲方联系后自行撤回报警设备,对此甲方应给予配合。对于为安装报警设备在合同对象建筑物所开的孔穴以及其它变更部份,乙方没有恢复原状的义务以及责任;

8.甲方如需要搬迁(限本区域内),应当提前与乙方联系。乙方指派技术人员对报警设备进行拆**装,据实收取耗材费用;甲方遥控器遗失的,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更换新遥控器,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未在规定时间通知乙方并更换新遥控器而导致甲方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9.甲方如果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

就转租后服务费的交纳与受让方、乙方完善相关手续且对后续服务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报警服务费用

1.收费标准: 本项目费用按年支付,五年费用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每年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甲方于第一年度服务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度费用,第二年度服务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年度的费用,以此类推。

2.服务费由甲方向乙方以转账形式支付。甲方支付费用前,乙方须提供等额、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乙方仍为甲方服务,但未付款期内乙方对甲方的任何损失均不负赔偿责任。甲方逾期付款每日加收应付款0.1%的违约金,甲方如无书面提出正当理由,超过7天仍未付款,从第8天起,乙方停止服务;甲方按本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如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方将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为每月服务费的3倍。

5.如遇政府公布的当地年度物价指数(CPI)达到5%,乙方保留适当调整服务费的权利。

6.合同期内,安装在场所内的设备,如人为损失而责任在甲方时,甲方应支付器材检修费用,乙方仍负责器材维修。如因甲方的原因需要重新设计、改装设备器材或增加系统设备的,甲方应提前申请并于施工前一次性支付相应费用。改装后增加防区者,服务费相应适当调整。

7.如因甲方的原因需要重装报警系统应支付给乙方相应的材料费、人工费元。

第八条:合同效力

1.甲乙双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无效。

2.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附件一至附件三,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资料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涂改,否则合同无效。

3.附件一:《客户资料卡》;附件二:《甲方证照》;附件三:《乙方证照》;

4.甲乙双方对合同应严格保密,任何一方发生泄漏现象,将独自承担泄密造成的损失。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的办法,协商无****法院起诉。(注:本合同签订地点为**省**市**区)

第九条:合同期限:

1.特别提示:****公司对本合同相关的投保资料有24小时内的核保期,本合同的签订时间不作为安防服务起始时间。

2.安防服务起始时间自2026年月日00时00分起至年月

日00时00分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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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日期: 年 月 日

电 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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