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公司拟对**碳****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止2025年7月31日,债权总额119,826,634.39元。1、**碳****公司债权总额为93,137,778.06元,贷款本金2400万元,利息(含罚息、加罚利息、迟延履行金,截止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利息计算金额由于计算方式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69,137,778.06元,贷款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债务人名下的位于**县砟子镇杨木斜子村的房产8处,合计面积为11997.3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一宗,土地面积31378平方米;减速机等2048台(套)机器设备。2、****商贸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为26,688,856.33元,主债务人尚欠借款本金8,994,884.38元,利息(含罚息、加罚息、迟延履行金,截止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利息计算金额由于计算方式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17,525,942.95元,律师代理费5万元,案件受理费113,029.00元,保全费5000元。贷款方式为质押和保证,质押物原煤,位于现质押物在**市六道江镇存放,保证人朱晓月、李**、崔伟、刘艳、匡英古、孙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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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公开竞价转让处置。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除外)。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2月3日;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431-****2153;王女士,电话0431-****2151。传真:0431-****2135。邮政编码:130000。联系地址:**市**区自由大路3999号。****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冯女士,电话0431-****9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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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