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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水稻烘干、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水稻烘干、加工项目
地点:**市双****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年加工水稻5000t
公示时间:2026年2月3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孙旭超
联系电话:138****263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