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宁乡市城市清扫保洁第五轮市场化服务项目标段三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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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市城市清扫保洁第五轮市场****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玉潭镇花明南路116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省**市**区**街道北二环一段1002号**山庄13栋101房

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市城市清扫保洁第五轮市场化服务项目标段三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市城市清扫保洁第五轮市场化服务项目标段三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0444.49
合计金额小写: ****0444.49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仟陆佰捌拾捌万零肆佰肆拾肆元肆角玖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乙方按投标价格向甲方收取作业服务费。若作业服务面积有增减(超过±5%以外),按增减量与投标平均单价乘积计算。作业面积变动后不够整月的期间,根据实际期限在整月中所占的比例作相应的增减。

2.本项目合同总额:人民币****0444.49元(壹仟陆佰捌拾捌万零肆佰肆拾肆元肆角玖分),每年人民币****814.83元(伍佰陆拾贰万陆仟捌佰壹拾肆元捌角叁分),每月人民币为468901.23元(大写:肆拾陆万捌仟玖佰零壹元贰角叁分)。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车站路交叉口沿康宁路、新康中路、春城南路、八一路、花明路、二环路、春**路至胜利东路围合区域(具体区域以甲方指定区域为准)。总面积94.55万平方米。

2.乙方已经对作业服务面积94.55万平方米实地核实并予以确认,同时承诺作业服务面积误差在±5%以内不增减合同总价款;各道路交接点由甲方指定乙方认可后确定,并签署确认书。

3.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清扫保洁,绿化带保洁,道路洒水降尘、清洗,果皮桶、****车站牌、电信设施、路灯杆、摄像头杆、红绿灯杆、路牌杆等市政设施清洗保洁,所属范围“牛皮癣”清理等。主要路面的扫雪除冰等。**洒水清洗要求:全天候洗扫,做到路面随脏随洗扫,其中至少一级道路每天冲洒水四次、二级道路每天冲洒水三次、三四级道路每天冲洒水两次,背街小巷每天一次;一级道路每周清洗一次,二级、三级、四级道路每两周清洗一次,一年考虑60个暴雨日不清洗,一级折算一年需清洗43.6次,二级、三级、四级21.8次。

2.人员配置要求

所设岗位257个,承包方要根据服务范围内岗位数,以“十无十净”为目标管理,实际作业人数不得低于岗位数的五分之二配备作业人员,如在标书规定的机械化基础上,增加机械化设备的,可在甲方书面同意下适当减少作业人员配备,但一线作业人数不得低于岗位数的30%,即最低配备岗位人77人;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1)招标文件明确必要设备:20辆电动小型收集车;3辆洒水车(其中两台不低于8吨荷载);1辆小型清洗车(用于人行道清洗);1辆清扫车(不低于8吨荷载);2台自带动力除雪滚刷设备。其中洒水车、清扫车二种车型中,至少应包含一台新能源车辆。(2)响应文件承诺设备:2台新能源清洗车;1台新能源洗扫车。以上车辆需合法有效,****公司自有或租赁均可。

4.其他要求
4.1、要求乙方制定和完善环卫作业质量标准、考核督查办法、安全生产制度等,因清扫保洁不力造成重大质量问题或发生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终止承包****公司承包资格。
4.2、乙方要严格对标《**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考核办法》,根据《道路清扫保洁的内容及考核标准》、《**环卫作业考评细则》要求,按照精细化、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健全管理机制,全力抓好保洁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突能力,有效促进承包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提档增效。
4.3、甲方对已乙方在服务期内,按照考核制度,采取末位淘汰制进行考核,合同期内,如果乙方按照考核制度和办法,月度考核排名连续三次为最后一名的,取消其服务合同,由本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其中标人;三年合同服务期满后,****公司将被末位淘汰,并不再允许其进入**以后的环卫项目的资格报名和投标活动。
4.4、甲方在中标公示期内,****一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核查,****公司实力,机械设备和从业能力等方面,如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其中标资格。
4.5、因城市建设推进,**道路、公园广场等需纳入服务的新增范围不超过合同服务范围总面积的5%(含)时,不另行新增费用。新增服务范围超过合同服务范围总面积的5%以上且新增服务金额不超过原合同总金额的10%时,不再另行招标。****中心按照第五轮场化招标的中标单价、片区责任划分与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服务经费相应增加。
4.6、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建设部等4部门《关于建立城市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通知》的通知规定,****银行金融机构开立专项支付环卫工人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
2.付款方式:

2.1.甲方根据乙****社保局购买的实际社保费用核定人员工资和社保费用,并依据甲方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作出的考核结果以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拨付服务费用。甲方凭乙方上月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每月10日前分两笔逐月将环卫工人工资按照湘建函[2025]166号《关于建立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的通知》之规定拨付给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其他费用拨付给乙方。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合格等额发票,乙方延期提供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

2.2费用包干。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含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医疗、工伤、失业、养老、生育等保险、教育培训、处理伤亡事故等)、工具费、设备投资、保险费以及培训、耗材、水电费及税费等。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乙方服从甲方安排,不增加费用。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青年支行(****:820********192485)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2-01 —— 2027-01-31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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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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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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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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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履约验收标准:
本项目****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要求采用分期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若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如因此遭受损失,有权向乙方追偿。
2.若因甲方指示乙方实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导致侵权,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3.如双方在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面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4.甲方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审定乙方制定的环境卫生作业服务方案,检查、监督乙方服务的实施情况;负责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明确道路、绿化带、果皮箱、垃圾站、公共厕所、加水栓的具体位置,并将相关资料移交给乙方。

5.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及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的宣传工作。

6.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根据考评结果及时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由于服务费未及时支付而致使保洁任务无法完成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7.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用工、劳动保障、安全等进行检查审计。

8.甲方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应保证在中标后6个月内,在**进行工商注册,办理清扫、收集垃圾服务许可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同时必须根据中标方案、作业方案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任务,组织员工履行各项职责,按照**市有关市容环境卫生规定操作,不得擅自转包中标项目,确保承包区域内环境卫生质量有明显提高。

5.在合同期内,因甲方需要调整乙方保洁地段时,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根据实际保洁面积、作业内容的增减,增减乙方的承包款(以承包单价为依据),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6.乙方必须随时接受并配合甲方、****小组、****管理部门以及其它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必须无条件完成甲方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7.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损害市容卫生项目的,乙方应在 2 小时内或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清理工作。

8.乙方必须按有关劳动定额标准配备作业人员,按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线工****政府规定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上浮 10% 以上发放,并为所有工人购买医疗、工伤、失业、养老、生育等社会保险。如与作业人员发生劳务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9.乙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措施,乙方应按要求,为上岗工人购买统一的反光工作服,佩戴统一的工作牌,自行解决道路安全作业问题;要重视文明作业、安全操作管理,作业时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10.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乙方员工有任何违法乱纪行为,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1.做好甲方移交的固定资产及各项环卫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的日常工作,使之达到正常的使用功能,并负责承担相关的维修、维护费用。妥善使用和保管甲方移交的固定资产及各项环卫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若有损坏,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固定资产、作业机具和档案资料,作好交接和善后工作。乙方必须做好作业车辆、设备设施及其员工的管理工作,如作业车辆、设备设施或其员工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如果甲方因此承担相应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2.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本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由作业工人签署确认的与乙方劳资已经结清的证明书,作为甲方签发履约合格书的依据之一。

1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建设部等4部门《关于建立城市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通知》(湘建函〔2025〕166号)的通知规定,****银行金融机构开立专项支付环卫工人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并与甲方、开户银行签订《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三方协议》。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并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4.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甲方交与的固定资产和相关资料、不撤离作业区域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中标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对超出部分的经济损失按等价原则给予甲方赔偿。

5.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发生事故并对甲方、乙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6.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中标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出部分的经济损失按等价原则给予对方赔偿。

7.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当按本合同总承包服务费的 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7.1、若因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项目转包给他人的;

7.2、乙方不履行合约,不按规定完成任务或未按投标书承诺投入人力、物力和设备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

7.3、乙方连续 3 个月综合考核分排名最后一名的;

7.4、乙方或因乙方原因导致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问题在一个年度内被媒体三次曝光或国家、省、市检查活动中两次排名在**地区同级市(市、区)后两位的;

7.5、甲方就乙方责任范围内同一问题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三次以上(含三次),整改仍不合格的;

7.6、乙方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或侵犯员工合法权益而与其员工产生纠纷,导致其****政府或政府部门上访、闹事的,造成恶劣影响的;

7.7、乙方人员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向服务对象收取服务费或生活垃圾处理费的。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成本补偿。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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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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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如因特殊原因政策调整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一方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

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根据甲方发包的服务事项双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廖国珍 法定代表人: 蒋亚波
委托代理人: 汤宁敏 委托代理人: 刘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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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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