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委托**盛****公司对“年产150t电磁屏蔽电子专用材料表面处理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150t电磁屏蔽电子专用材料表面处理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建设地点:**省**市**县青竹街道金茂路18号
(5)总投资:500万元
(6)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省**市**县青竹街道金茂路18号202#厂房1层1号(建筑面积2179.49平方米)建设年产150吨电磁屏蔽电子专用材料表面处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化学镀镍线、1条化学镀银线。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00t镍包石墨粉、5t银包玻璃粉、10t银包铜粉、10吨银包铝粉、10t银包石墨粉、15t银包镍粉,合计年产150t的电磁屏蔽电子专用材料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县青竹街道金茂路18号
联系人:陈瑞春
联系电话:185****9813
邮箱:****@qq.com
邮编:62040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盛****公司
地址:**市**区武科西一路78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157****0602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3)采取书面形式将意见已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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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