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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改革局关于
**县**镇上炉村革命遗址
建设维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报来的《关于审批**县**镇上炉村革命遗址建设维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莲政报〔2025〕2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更好地保护、恢复、修缮和管理、利用好革命旧遗址,告慰先烈,带动基础设施建设和绿色生态、民族文化**的开发,拉动县域经济发展,同意实施**县**镇上炉村革命遗址建设维护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四、项目建设地址:**县**镇上炉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革命遗址房屋维护2000㎡,房屋更换瓦梁瓦面,墙体加固维护;装修革命大礼堂400㎡;建设红色革命遗址步道1500m。
六、项目总投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8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53.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17万元,预备费为76.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2025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683万元。
请据此批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按厉行节约的原则,优化投资估算并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恭城****改革局
2025年2月27日
| 抄报:****政府常务副县长。 |
| 抄送:****财政局、住建局、自然**局、生态环境局、统计局。 |
| 恭城****改革局办公室 2025年2月27日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