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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恭城县****公司峻山浮选厂新尾矿库闭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恭应急管函〔2025〕3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闭库工程能顺利推进,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同意建设恭城县****公司峻山浮选厂新尾矿库闭库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恭城县****公司峻山浮选厂西南面约450m山谷。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尾矿坝的整治,包括坝体反压加固、平整、坡面保护及坡脚防护等;
(二)完善排洪系统;
(三)补充设置尾矿库观测设施,主要以坝体变形观测桩、浸润线观测管及雨量计;
(四)尾矿库场地平整后覆土恢复植被。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42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2万元,预备费28.1万元。资金来源为260万元上级资金,169.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
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
六、招标内容:勘察设计工程、**工程及监理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分别是:《2025年7月1日县委生态环境保****领导小组(**县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讨论第一批需要财政资金实施的整治方案事宜的会议备忘》。(此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文件要求无需办理节能审查)。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备)。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工作要求(国家及自治区有新的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具体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恭城****改革局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恭城县****公司峻山浮选厂新尾矿库闭库项目
|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备注 |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 | √ | |||||
| 设计 |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 监理 | √ | √ | √ | |||||
| 其他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审批部门盖章 2025年11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