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拟对**县连界镇第三批次木材(原木及尖材)进行销售,特招募符合要求的购买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市**县(连界片区)国家储备林项目—2026年第三批次木材(原木及尖材)销售。
(二)销售方
****。
二、销售金额
本次木材(原木及尖材)销售底价(含税)为:湿地**木430元/吨;****木415元/吨;巨桉原木490元/吨;杉木原木445元/吨;杂木原木325元/吨;尖材220元/吨,各品类木材竞买方需报同比例的上浮率,最终以实际交付木材据实结算(可开发票)。
三、木材(原木及尖材)简介
(一)原木及尖材标准
本次销售的木材为松木、杉木、桉树等各类木材,正材标准为林木最小段直径≥12cm(正材最大弯曲高度≤15cm,,注:不符合上述最大弯曲高度要求的正材,一律以尖材价格进行结算),尖材标准为林木最大端直径<12㎝。本次木材销售不提供木材检疫证。
(二)预估采伐蓄积量
**县连界镇第三批次木材(原木及尖材)预估采伐蓄积量为4000m3(具体供货量以甲方实际交付为准)。
(三)实际供货量
原木及尖材****公司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前的供货量为准。
四、销售方式
(一)公告方式
本次销****集团****公司官方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成交方式
参与竞价的购买方在缴纳竞价保证金10000元后,提交密封的竞价文件(二次报价)参与竞价。竞价未成功的购买方竞价保证金将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至原打款账户,竞价成功的购买方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竞价成功购买方在规**期内由于购买方原因不签订销售合同,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在报名期间缴纳。
(三)成交原则
本次原木及尖材销售以“报单价同比例上浮率最高”的方式确认为实际购买人(即“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购买人),晨泽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
(四)成交确认程序和手续
根据成交通知书载明的购买方报出的同比例上浮率,计算原木及尖材的销售单价,****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销售合同。在签订销售合同后3日内,****公司缴纳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的预付货款,在实际木材交付后进行抵减;当预付款不足5万元人民币时,购买方应补足30万元人民币,****公司不再发货。
(五)交付流程
购买方须及时指定相应运输车辆到采伐现场,晨泽公司将销售的木材(原木及尖材)进行装车,****公司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运至双方认可的磅房且磅房有相关检测单位出具的磅秤检测合格证书后进行过磅计量。****公司应有两人以上对过磅计量进行监督确认,开具出货单,****公司及购买方双方签字确认,根据合同签订的销售价格及时进行结算。原则上实行日结抵减购买方的预付货款。
五、参加本次竞价销售木材(原木及尖材)购买方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或单位
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
3.委托参与竞价的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4.缴纳竞价保证金10000元的相关凭证。
(二)特定资格要求:无。
六、公示、报名、竞价时间
(一)公示时间
2026年2月3日上午9:00至2026年2月6日下午18:00。
(二)报名时间
2026年2月3日上午9:00至2026年2月6日下午18:00,报名需缴纳报名资料费200元,视为报名成功,最终报名资料费不退还。
(三)竞价时间
2026年2月9日上午10:00。
(四)竞价地点
****(**县严陵镇观澜云府新义东路一段45号)。相关证件在竞价当日递交到竞价地点。逾期送达的,销售方不予接收。
七、联系方式及指定账户
销售方:****
地 址:**县严陵镇观澜云府新义东路一段45号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06********037438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9****0151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