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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226MB1Q16139C | 建设单位法人:杨开莉 |
| 任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印江自治县峨岭街**府路水务 局 |
| 印江县凯峡河洋溪村至陡河段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洋溪镇凯峡河河道上 |
| 经度:108.47191,108.49678 纬度: 27.62198,27.6377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22 |
| 铜环审〔202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432.57 |
| 76.47 | 运营单位名称:**** |
| ****2226MB1Q16139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铜城****公司 |
| ****0602MACDY2685Q | 验收监测单位:**汇承****公司 |
| ****0690MA7CTT4E88 | 竣工时间:2024-12-0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21a24UV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河道综合治理长度为3.8km,**堤防河长 2.642km,河道清淤长度为 1.14km | 实际建设情况:河道综合治理长度为3.8km,**堤防河长 2.642km,河道清淤长度为 1.14km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工程为河道整治,为非生产线项目,不设通航,运营期间无污染物产生。本项目施工工艺如下施工工艺: (1)河道清淤 凯峡河河流域的淤积物主要是砂砾石,还有块石、生活垃圾、杂草以及少量淤泥。结合砂砾石特性和两侧居民建筑物聚集情况,本工程清淤工艺采用以1~2m3反铲挖掘机为主,辅以人工开挖。本工程河道清淤时段为枯水期。本工程河道清淤按照从上到下及左、右侧分别清淤方式,基本工序如下: ①枯水期间,水域宽度约为丰水期河段宽度的1/3至1/5,选择河床较高且裸露砂砾石侧作为首清区,利用现有砂砾石并配备砂袋作为上游围堰和纵向围堰,维护非清淤河段侧的水域河道生境,不影响鱼类栖息生境及通道。采用人工和设备相结合的驱鱼措施,将水生物及鱼类驱离拟清淤涉及河段。 ②首先采用人工方式清除河道内的生活垃圾、杂草,采用自卸汽车运输至防洪堤后堆存; ③对于淤泥淤积河段,先利用污水泵将大部分基坑水抽完后,再在淤泥部分挖一个的积水坑,将四周的水浸至积水坑中再用污水泵抽干。待水基本排干不影响清淤后,用人工清除淤泥。在弃渣场旁设置一座淤泥干化场,淤泥通过专用淤泥运输车运至干化场处理后运至防洪堤后堆存。 ④本项目河道淤积主要为砂砾石,采用1~2m3反铲挖掘机实施围堰范围内的河床砂砾石的清挖。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砂砾石回填料可就地开挖,开挖砂砾石可堆放于工作面后综合利用于河堤背坡及墙趾开挖填筑。回填砂砾石天然状态下允许承载力为200~230KPa,储量能满足工程需要,但开采需统一规划,考虑采后的环境与整体相协调,避免局部深开采。 ⑤围堰范围内的河道砂砾石清理完毕后,将开挖面清理至自然河道型式,拆除上游围堰,建设另一侧的上游围堰,河流水体自然进入已经完成河道清淤侧、恢复为天然河道,正式实施另一侧的河道清淤工作。 ⑥围堰采用袋装沙土叠筑,迎水面铺编织布(彩条布)防渗并用袋装沙土压盖,袋装沙土叠筑时必须做到密实、整齐,围堰高度应比正常水位高出0.5~1.0m。 (2)河道堤防 ①格宾石笼施工 格宾笼采用载重汽车运至工作面。格宾石笼在聚酯长纤无纺布铺设完成后进行施工,其工艺流程为:格宾石笼组装→格宾石笼定位组装连接→人工装填块石料→格宾石笼封盖。 1)格宾石笼组装 格宾石笼由镀格宾钢丝笼和石料组成,规格为长×宽×高=1000×1000×500mm,有上盖。本工程采用箱形镀格宾钢丝笼,镀格宾钢丝笼材料施工现场组合,用A2.2mm镀格宾钢丝单根缠绕成双股,由顶部角端扎紧两条主边框铅丝,再向下每隔200mm捆结一次,直至底部角端。 2)格宾石笼定位组装连接 人工将组装好的格宾石笼运到施工作业面,按照每一排格宾石笼的位置线将格宾石笼依次就位。相邻石笼的边框用A2.2mm镀格宾钢丝单根缠绕成双股、从角端开始每200mm依次连接,面网纵横方向每200mm全部连接,连接方式相同。 3)人工装填块石料 块石料运至施工作业面后,采用人工装填,填充石料不得一次填满,以保证格宾石笼形状完整。每个格宾石笼必需同时均匀投料,以保证外观不变形格宾石笼分二次投料每次均匀投入,严禁用锈石、风化石、垃圾石。块石装填应两人一组配合施工,一人运料、一人铺砌,铺砌时先从笼底部四角开始大小石块均匀放置依次向上铺砌。 4)格宾石笼封盖 封盖前,须将顶部石料铺砌平整,检查每个箱笼填充石料高度一致,方可封盖绑扎。 (3)施工导流 1)导流方式 本工程河堤沿河道两岸布置,护岸基础位于施工导流标准洪水位以上的护岸施工时开挖留坎即可实现干地施工,可不需要施工围堰即可满足施工;局部地段护岸基础位于施工导流标准洪水位以下,该部分护岸工程施工时需要临时施工围堰保护。 本工程导流标准为5年一遇,选择的导流时段为枯水期。导流方式以河堤基坑开挖留坎为主,根据实际情况布置部分顺水围堰,原河床过流的方式。发生施工洪水时允许临时淹没基坑后排水施工。 (2)导流建筑物 ①围堰断面 围堰采用土石围堰结合施工排水组成,施工围堰的土石料可以用沿途河床砂卵砾石层作为施工临时围堰用土,塑料薄膜防渗。围堰顶宽为1m,迎水面边坡1:0.75,背水面边坡1:0.75。 ②围堰布置 河道水深按1.5m控制,河堤施工围堰高度为2.0m,迎水面边坡1:0.75,背水面边坡1:0.75,围堰根据护岸分段施工沿河道布置。 ③围堰拆除 护岸段施工完成后,需对该段护岸的施工围堰进行拆除,施工围堰的拆除主要采用采用1.0m3反铲挖掘机进行拆除,采用先水上部分后水下部分,拆除后的弃渣采用8t自卸汽车运输至防洪堤后进行堆放。 (3)施工排水 施工期在各施工段分别布置2~3台WQK40-15QG型(流量40m3/h潜水泵抽排,初期排水时,排水泵布置在围堰基坑集水最深处,经常性排水时,排水泵布置在基础开挖高程最低处的开挖轮廓线外。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施工期扬尘污染采取篷布覆盖砂石料、洒水抑尘等方式。 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民房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施工废水采用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周边洒水抑尘;泥在弃渣场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附近农**木灌溉。 噪声: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运输车辆鸣笛。 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倾倒至当地环卫部门放置的垃圾箱内;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方、和经脱水干化后的污泥清运至弃渣场 生态环境:对弃渣场修砌挡渣墙、截排水沟以及沉淀池,施工完毕后,渣场采取覆土绿化的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施工期扬尘污染采取篷布覆盖砂石料、洒水抑尘等方式。 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民房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施工废水采用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周边洒水抑尘;泥在弃渣场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附近农**木灌溉。 噪声: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运输车辆鸣笛。 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倾倒至当地环卫部门放置的垃圾箱内;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方、和经脱水干化后的污泥清运回填至挡墙后。 生态环境:挖填平衡,未产生多余弃渣,未设置弃渣场。 |
| 挖填平衡,未设置弃渣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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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本工程运行期不产生 废污水,不会对水环 境造成不利影响;加强水环境保护与管理。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Ш类标准 | 本工程运行期不产生 废污水,不会对水环 境造成不利影响;加强水环境保护与管理。 | 已监测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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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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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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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环保措施,恢复生态环境,给予生态补偿,加强管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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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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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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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