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河印江县乌巢村至普子村段治理工程

审批
贵州-铜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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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2226MB1Q16139C杨开莉
任勇**省**市**县
印江自治****水务局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印江河印江县乌巢村至普子村段治理工程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省**市**县
经度:108.75483,108.60431 纬度: 28.13877,28.08391****环境局
2024-06-06
铜环审〔2024〕45号
3831.21
67.95****
****2226MB1Q16139C**铜城****公司
****0602MACDY2685Q**汇承****公司
****0690MA7CTT4E882024-12-02
2025-09-212025-10-23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21Ktv6r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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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乌巢村大沟段:防洪堤长度0.185km,采用M7.5浆砌石挡墙; 乌巢村**桥至金厂河汇口段:防洪堤长度3.699km,采用格宾挡墙;河道疏浚2.5km; 阳坝村段:防洪堤长度约1.22km,采用格宾挡墙+叠砌大块石; 土洞村黄家坝至桃子塆段:防洪堤长度1.606km,采用格宾挡墙+叠砌大块石; 石万村窑罐厂至普子村谢家寨段:防洪堤长度约0.47km,采用M7.5浆砌石挡墙;乌巢村大沟段:防洪堤治理长度为0.786km,采用M7.5浆砌石挡墙; 乌巢村**桥至金厂河汇口段:防洪堤治理长度5.068km,采用格槟石笼+浆砌石挡墙; 阳坝村段:防洪堤长度约1.965km,采用格宾挡墙+叠砌大块石; 土洞村黄家坝至桃子塆段:防洪堤长度2.053km,采用格宾挡墙+叠砌大块石; 石万村窑罐厂至普子村谢家寨段:防洪堤长度约0.578km,采用M7.5浆砌石挡墙;
乌巢村大沟段:相较于设计,局部优化,新增防洪堤0.601km; 相较于设计,新增防洪堤1.387km; 阳坝村段:新增0.745km,主要在支沟位置新增防洪堤; 土洞村黄家坝至桃子塆段:新增0.447km,主要在支沟位置新增; 石万村窑罐厂至普子村谢家寨段:新增0.108km,主要在支沟位置新增;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施工工艺 根据环评及批复,本项目实施的3种防洪堤,分别是浆砌石挡墙、格宾石笼挡墙叠砌大块石挡墙,三种挡墙施工工艺如下: (1)浆砌石施工 本工程浆砌石砌筑部位主要有M7.5浆砌石挡墙、梯步等,浆砌石块石经自卸汽车运至工程区,人工结合胶轮车转运至砌筑工作面。浆砌石砌筑采用坐浆法施工,砌筑程序为:先砌“角石”,再砌“面石”,最后砌“腹石”。砌筑8~12小时后进行砌体外露面养护。水泥砂浆抹面或勾缝与浆砌石砌筑交替作业。在抹面或勾缝前,对抹面或勾缝部位打毛,用压力水冲洗。抹面或勾缝所用水泥砂浆单独拌制。 (2)格宾挡墙施工 本工程格宾挡墙,格宾顶宽1.0m,矩形断面,以下依次增加0.5m。挡墙下部铺设聚酯长纤无纺布作为反滤层。格宾挡墙施工工艺为:组装双绞格网石笼网箱→填充石料→箱体封盖施。 (3)叠砌大块石施工 本工程砼砌大块石砌筑,主要由机械施工,人工配合。块石固脚需进行请挖,大块石施工程序为:选材→装运→卸载→吊装→加固→灌缝→清理。大块石砌筑所需砼采用移动式拌合站拌制,砼由胶轮车配合人工挑抬至施工部位。 (4)河道清淤 本工程河道疏浚按照河流方向,自上而下施工,具体施工工序如下: ①枯水期间,水域宽度约为丰水期河段宽度的1/3至1/5,选择河床较高且裸露砂卵石侧作为首清区,利用现有砂卵石并配备砂袋作为上游围堰和纵向围堰,维护非清障河段侧的水域河道生境,不影响鱼类栖息生境及通道。 ②采用人工和设备相结合的驱鱼措施,将水生物及鱼类驱离拟清障涉及河段,实施围堰范围内的河床砂卵石的清挖。 ③清挖的砂卵石的含水率在60%以下,采用2m3反铲挖掘机装车外运至弃渣场,清挖河底泥砂先运往项目设置的临时干化场经自然干化处理后再运往本项目指定弃渣场处置,清理出的生活垃圾和杂草****填埋场处置。 ④根据多年印江河枯水期水深、流速情况,本项目围堰采用袋装土石叠筑,迎水面采用塑料薄膜防渗并用袋装沙土压盖,袋装沙土叠筑时必须做到密实、整齐,围堰高度应比正常水位高出0.5~1.0m。 河道疏浚步骤:疏浚段河床中围堰施工→潜水泵排水→2m3反铲挖掘机清理一侧河道内河底泥砂、杂草和生活垃圾→人工装袋→人工配合车辆转运至临时干化场堆放→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和杂草****填埋场处置)→河底泥砂投自然干化处理→机械转运至运输车→最终外运至本项目堤后回填→河水分流→另一侧河底泥砂清理装袋外运→围堰拆除清理外运→河床恢复。 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方案,本项目实际施工工艺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未发生变化。与环评及批复阶段一致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水环境保护:施工期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于防洪堤混凝土养护、场地洒水抑尘。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全部进入镇(街道****处理厂。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采取低尘低噪的施工工艺,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机械设施,施工作业场地洒水抑尘。 生态环境:开展生态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加强动植物及其生境保护。剥离工程占地区表层土,临时占地区及时进行植被修复。合理选择施工时间,避让主要鱼类繁殖期,采用低影响的工艺,落实施工期间的驱鱼和救护措施。 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土石弃渣全部运输至弃渣场,在木黄镇的施工营地设置1处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危险废物委托具有资质单位处置; 风景名胜区保护措施:优化临近风景名胜区的阳坝村段防洪堤的景观设计,实施游赏线路的环境保护与管理。 水产种质**保护区的保护措施:放流泉水鱼和黄颡鱼,每种鱼类放流数量5000尾/a。 加强施工期水生生态保护宣传,水产种质**保护区设置警示牌。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运输木黄镇和**镇垃圾转运站,由乡镇环卫部门定****填埋场填埋处置,施工土石方挖填平衡,项目不设置危废暂存间。 水产种质**保护区的保护措施:项目已与印江****农业农村局签订了鱼类种质**保护区补偿协议,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鱼类增值放流工作。
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中车辆及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依托社会维修机构处理,不在现场进行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项目不产生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因此,项目不设置危险暂存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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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本工程运行期不产生废污水,不会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加强水环境保护与管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本工程运行期不产生 废污水,不会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加强水环境保护与管理。 已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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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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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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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陆生生态:(1)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生态意识和保护能力。 (2)施工期临时点地区避让林地,对于占地范围内的树木采取保护措施,优先考虑移栽至防洪堤后侧的绿化区,加强抚育管理。 (3)对施工占地,在工程建设活动结束后,应给予植被恢复或功能复用。 (4)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时间的安排,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高噪声机械作业等。加强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管理,尽可能不鸣笛以降低噪声污染,减少对陆生脊椎动物的惊吓而导致迁离。加强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一旦发现穿山甲和鸳鸯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应该及时采取预防和防护措施,落实生态恢复。 水生生态: (1)根据印江河鱼类习性特性,合理选择涉水作业时间,本工程施工时间避让鱼类产卵的4-6月。 (2)根据防洪堤建设特点,选择符**生生态保护的低影响工艺,禁止爆破施工,采用人工+机械相结合的低扰动施工工艺。 (3)选择符合环保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维护良好的机械运行工况,禁止存在漏油或受油类污染的机械设施进入河道。 (4)本工程纵向和上、下游围堰施工前,采取人工驱鱼措施,将鱼类驱赶至围堰范围之外,减少围堰范围内的滞留鱼类。 (5)本工程施工期落实鱼类救护,对于围堰滞留鱼类和施工作业受到伤害鱼类,委托渔业部门或专家指导,实施鱼类暂养和放生措施。 (6)本工程施工结束后重**生生态系统,应该特别关注水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和完整性。根据各种水生生物之间捕食关系,建设完整而复杂的生物网,从最低营养级的浮游藻类和水生植物,到营养级别较高的肉食性鱼类都应合理安排。 (7)加强项目完工后对河流环境的管理工作。两岸废水及生活垃圾不得排入河道,以防止危害水生生物和造成水体污染。 (8)根据《印江河印江县乌巢村至普子村段治理工程对印江河泉水鱼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落实补偿经费以及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监测。 (9)鱼类人工种群建立及增殖放流是目前保护鱼类物种、增加鱼类种群数量的重要措施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工程对鱼类**的不利影响。 水土保持:(1)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减少水土流失,施工要避开雨季和大雨天、汛期,以减少洪水的侵蚀,施工中要随挖、随运、随压,不留疏松地面。 (2)划定施工作业的范围,不得随意扩大,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施工作业范围。 (3)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缩短施工工期。 (4)严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划定适宜的堆料场。 (5)在河流处施工,对原来有砼护砌的河渠应采取与原来护砌相同的方式恢复原貌,对于土体不稳定的河岸,应采取浆砌石护砌措施,施工完毕后恢复河道原状,及时运走建筑材料和土石弃渣。 (6)根据本工程施工布置、工艺和进度安排,分区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陆生生态:根据施工单位介绍,在施工现场已为施工人员及施工河段附近居民发生生态保护宣传手册500份,施工现场未占用林地,在施工人员进场后,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在施工期间禁止捕杀水鸟、陆生野生动物等; 水生生态:合理选址施工时间,涉水作业段选择避开鱼类产卵期4-6月,严格采用干法施工,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施工期间已安排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确保施工人员不捕捉鱼类,在涉水施工段,首先对鱼类进行驱赶,在进行围堰施工和开挖,在施工招标阶段,已按照将水生生态保护措施纳入施工合同,水生生态监测已纳入到施工合同中,同时已落实水生态生态补偿费; 水土保持:项目开工时,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项目施工已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根据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报告显示,本项目施工**行表土剥离,分段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回填,同时在回填去进行表土回填,栽种本土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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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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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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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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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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