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关于遴选提供养老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根据《****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晋民发〔2026〕3号)等相关政策要求,****民政局遴选符合条件能够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区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二)遴选范围:**区行政区域内能够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三)服务内容:能够为**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机构养老服务主要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
(四)服务期限:2026年2月至2026年12月
(五)其他要求:参与本项目****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承接与本项目的评估工作。
二、资质要求
(一)主体资格:****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务(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养老服务内容。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准入条件:养老机构应依法在办理登记并在属地民政部门备案,且具有收住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承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三、工作流程
(一)组织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单位,请于2026年每月7日前,将以下材****民政局223室。咨询电话:0351-****462。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区养老服务申报表(附件)。
2.法人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记录、专业工作人员证明。
4.诚信承诺书、经营状况、业绩等证明材料。
(二)确定名单。对意向单位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入选本项目评估名单,并进行公示。
附件:1.**区养老服务申报表
2.诚信承诺书
****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