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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环境局拟受理**街道办、石马镇部分渠道恢复供水功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14日(10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6年2月14日前向我局提出。
一、项目名称:**街道办、石马镇部分渠道恢复供水功能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市**区**街道、石马镇;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联系电话:0816-****325****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006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园区**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街道办、石马镇部分渠道恢复供水功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