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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县嵯峨镇大盘村等7村市级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设计服务):
| **** | **省**市**区滨**路7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445,000.00元 | 90.83 |
合同包1(**县嵯峨镇大盘村等7村市级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设计服务):
服务类(****)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县嵯峨镇大盘村等7村市级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设计服务 | 工作区域为**县县域内 | 三、技术要求 1.熟悉部、省、市关于耕地占补平衡最新相关的政策要求; 2.熟悉**县稳定耕地分布情况,**县国土变更调查情况,有耕地占补平衡、国土空间规划、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监测、耕地保护等相关工作基础; 3.熟练运用测绘、数据库建设、审核、质检等相关专业设备和软件。 六、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及地点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0日历天。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 1、成果文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付总款项的60%; 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总款项的40%。 (三)质量保证 1、中标单位所提供的项目成果必须经采购人审核验收,符合采购人要求,并达到技术指标先进、质量可靠、配置合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服务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范,确保服务达到最佳使用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0日历天 | 五、服务质量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现场交验,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 445,000.00 |
王艳、刘崇奇、康鑫(采购人代表)
| 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以成交价格为基准计取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发放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县嵯峨镇大盘村等7村市级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设计服务 | 0.667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项目实际采购人为**县****服务中心,因无独立《****政府采购网》采购人账号,故使用****账号发布公告,项目管理实施及合同签订等与本项目有关事宜均由**县****服务中心负责。
名称:****
地址:政府街
联系方式:029-****2448
名称:****
地址:**省西咸新区沣西****路中铁港沣国际1309室
联系方式:029-****0610
项目联系人:王静
电话:02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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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3日